2008年5月11日 星期日
網站遷移啟事
台 獨 -- Taiwan Independence 網站於2001年成立,
於法國MultiMania及美國Geocities設立同步更新的兩個位址。
由於自行編寫網站是一件較為勞心勞力的事,
考量Google提供的Blogger服務較便於使用、更新,
發佈速度快範圍廣,也可以提供RSS等訂閱服務,
因此乃將原本網站的內容以blog的形式重新編輯,
搬遷至以下位址:
http://taiwanduli.blogspot.com/
原本的兩個位址將作為資料保存之用,不再更新。
感謝各位長久以來的支持,
並請持續關注我們新網站的進展,謝謝!
天祐台灣‧福爾摩沙
2008.05.11
舊版網站外觀:
舊版網站標題圖片:
其他
台灣e店 (Taiuan-e-tiam)
內容簡介:
「台灣e店」是一間台灣本土文化書店,提供台灣研究及本土意識相關書籍、音樂、影片、圖像、紀念品。1993年3月,由吳成三與黃妙齡夫婦成立於現址。「台灣e店」是用台語發音,意思就是「台灣的店」。
地址:106台北市新生南路三段76巷6號1樓
電話:(02)23625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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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
內容簡介:
有關台灣的國家定位,有人認為台灣是台灣國,有人認為 是中華民國或中國,沒有共識,因此給了中國併吞台灣的機會。
本網站是和平解決台海問題的專業網站,以真正的台灣歷史凝聚台灣的共識,為正確的國家目標共同努力,是不想戰爭的人必須看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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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長青網站 (Caochangqing.com)
內容簡介:
建立這個個人網站,除了把發表過的文章匯集一下,還想經營一小塊可以更自由說話的園地。中國古語說“放膽文章拼命酒”,就是表明,文章只有放膽,才能寫好,而被禁錮的思想永遠不可能閃出火花。我還希望能抽出時間,把我讀到的一些好的文章推薦給讀者。既然是個人網站,那我就會儘量讓它帶上我個人的風格,也就是說,它會在倡導上述我所推崇的理念和價值觀上,立場鮮明,觀點清晰。這裡不考慮多元觀點,只想和具有共同理念的朋友們分享資訊,交流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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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筱峰個人網站 (www.jimlee.idv.tw)
內容簡介:
李筱峰教授的個人網站。
簡歷:
1952年(民國41年)生於台南縣麻豆鎮。
曾任《八十年代》雜誌執行主編,報社記者、編輯、主筆;世新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專任教授。
現任: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台灣文化研究所專任教授;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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蕃薯枝葉代代傳 (ybonbon)
內容簡介:
但願我老去以前,這塊寶島的人阿,已懂的尊重彼此的母語,熟悉島上所誕生過的文學鉅作,有歷史感,具備台灣觀點的史觀。而不是陶醉在男歡女愛,追逐個人名利,詆毀民主價值,擁抱虛幻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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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J.候診室 (柳澄之)
內容簡介:
而我們依舊撐著高昂的姿勢,坐擁斑白傾斜的危樓,習慣玩交換日記的遊戲,反覆演繹生命的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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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農夫的田 (老農夫)
內容簡介:
南畝耕 東山臥
世態人情經歷多
閑將往事思量過
賢的是你 愚的是我
爭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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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台灣的原汁原味 (Ben)
內容簡介:
一直以來,對於台灣老文物、影像、景觀總是有特殊的情感,收藏台灣文物,也花了我十多年的時間囉,常常,也不清楚這樣的狂熱,和堅持的理由,也許,這是一種『尋找台灣的原汁原味』的過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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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駐英大叔館 (Taiwanese Dah-Sir-Guan in the UK)
內容簡介:
我們不論是留學生或台僑,攏是來自富庶的台灣,但是,煞來眼見自己深愛的美麗島國,處處受到惡鄰中國的殘酷外交打壓、圍堵、和導彈侵略主權;或我們不能向其他國家仝款,享有一般主權國家應有的國家尊嚴!!我們的外交工作親像跛腳鴨,總嫌欠缺了彼一點嘛什麼東東,上不了檯面似的"相忍"為國,尊嚴何在?!
但可喜的是,隨著時代潮流的演進,以及世界上對台灣友好的民間團體或媒體的推波助瀾,台灣人(Taiwanese)這個可愛的名稱,已經漸漸普遍地受到尊重。台灣人的打拼精神,以及海洋民族的熱情進取,已經加加減減獲得一些掌聲!!
台灣人啊台灣人,不管你(妳)即陣認同的是ROC或者是ROT,讓我們作伙打拼,期待我們的台灣大使館早日遍佈全世界!!當然,身在異鄉英國的我們,閣卡衷心企盼早日擁有我們的"台灣駐英國大使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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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丁漫畫 (MARTIN CARTOONS)
內容簡介:
馬丁漫畫 -- 台灣 政治/時事漫畫 網路壁報。
本站漫畫大部分曾分別發表於自立週報、自立早報、太平洋時報、台灣日報及自由時報美西版等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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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香港人連線 (Hong Konger Frontline)
內容簡介:
無論前路有多遙遠和困難,我們始終相信香港獨立是正義和合理的訴求,最終一定能夠得勝!我們深信我們的下一代能在獨立的香港國過著美滿幸福和自由民主富強的日子。
傳播媒體
與媒體對抗
內容簡介:
與媒體對抗網站的成立,基於兩個重要的前提條件;一是媒體在商業競爭邏輯之下,新聞的選擇與編排是基於收視率與 閱報率為考量,佔有社會公器行私人營利為目的,為提升投資報酬率,常將犯罪、色情、暴力聳動化,並經常擴大政治惡鬥,完全棄社會責任於不顧。二是媒體並未導正為具有中立的訊息傳遞者屬性,依舊延續其威權體制時期的依附政黨性格,直接參與政治鬥爭。
獨裁時期的台灣媒體,以統治者的文化打手姿態,以打擊異議份子在台灣社會起者重要的政治作用,另一方面又扮演著蔣家政權的反共文宣腳色;解嚴開放報禁後,省營的台視、國民黨營的中視、國防部的華視這三家無線電視台,以及中時(國民黨中常委)、聯合(國民黨中常委)兩大報依舊是「意識形態」黨國機器的一個重要部份,完全喪失第四權應有的社會功能。
後李登輝時代,「本土化」、「台灣主體意識」漸成為台灣社會顯學,並且逐漸躍昇為主流價值;長期(50年)作為大中國這一外來政權「意識形態」黨國機器的媒體,在其「大中國沙文主義」的價值體系中,當然不能容忍「台灣主體意識」躍昇為主流價值,於是李登輝作為「台灣主體意識」的代表人物,自然成為這幫反動媒體討伐的主要對象。
媒體除了對於相異的「意識形態」進行激烈殺伐之外,譬如「兩國論」、「台灣論」。尤有甚者,暴力、血腥、炒作、製造新聞更是成為媒體爭奪閱報率、銷售量的最愛,於是我們眼睛所見、耳朵所聽的傳媒資訊,到處充滿譁眾取寵與殺伐之氣,台灣社會也因此陷入了一種新的流行病症,即所謂的「資訊鬱燥症」。
媒體傳遞的價值觀、是非取向以及選擇性報導,長期以來一直為台灣社會所詬病,近年來媒體除了「意識形態」掛帥不變之外,又增加了過多的煽、色、惺、欠缺查證與不實的報導(如舔耳案),難怪一般大眾視「媒體是台灣主要亂源之一」。
「八掌溪事件」,媒體以長達約一個月時間,不間斷的撥放罹難者當時受困溪流時的驚險畫面,無視罹難家屬內心感受,更不顧該畫面對社會大眾心理造成何種重大的負面衝擊(就心理學的觀點來看,該畫面對一般人都必然造成或長或短的心理陰霾,在這段期間內,人際關係會變得很糟)。
「八掌溪事件」從原本是單純消防體系、地方官僚的嚴重過失,透過媒體不斷炒作、興風作浪,加上政客將此一事件無限上綱為政治鬥爭後,整個社會因媒體炒作此一事件而付出難以估算的極大成本,從一開始僅對一般閱聽大眾與罹難家屬造成疲勞轟炸的心理衝擊,到形成政黨間的惡鬥,到罷免總統的政治動盪,整個社會人心長達好幾個月陷入了不安與浮躁的情緒中。
作為台灣的一份子,作為關心台灣整體社會、政治事務的知識份子,媒體在「八掌溪事件」中的惡質化極致表現,令我們長期以來對媒體的憤怒達到難以忍受的頂點,這就是2000年7月「與媒體對 幹」開版的源起。
相關網站:
媒抗政治漫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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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新聞網 (Formosa Television)
內容簡介:
民間全民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於1997年6月11日正式開播,成為繼台視、中視及華視之後成立的第四家無線電視台,也是台灣歷史上第一家民營無線電視台。
民視揭櫫三項經營原則:一、尊重專業經營,所有權與經營權徹底分開;二、股權大眾化,防止大財團壟斷;三、強調媒體自主精神,注重新聞平衡報導原則。並以以傳承台灣本土文化為使命,在台灣以往近乎『一言堂』的電子媒體中扮演中立、公正的清流角色。
相關網站:
民視F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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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視全球資訊網 (Taiwan Television Enterprise Ltd.)
內容簡介:
一九六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台灣電視公司正式設立,是台灣第一家電視台,成為台灣電視的開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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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新聞網 (Public Television Service)
內容簡介:
一九九八年七月一日,公共電視正式與國人見面。我們立志成為一個真正以民為尊的電視台。以多元的視野、多樣的風貌和高品質的專業製作來服務公眾,促進教育文化發展,是全世界公共電視節目共同的特色,也是我們奮力追求的目標。
公視的使命有:製播多元優質節目、促進公民社會發展、深植本國文化內涵、拓展國際文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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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TV 好消息衛星電視台 (GOOD TV Broadcasting Corp.)
內容簡介:
GOOD TV以宣教為導向,以服事全球華人為目標。
我們不單是為了服務基督徒而設立,那台灣97%(全球95%)未信主的同胞,尤其更是我們所關心
的對象。
神既建立GOOD TV為目前全球第一個華人的基督教衛星電視台,故服事華人眾教會,協助推動普世華人宣教,成為我們責無旁貸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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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愛電視台 (DaAi Television)
內容簡介:
「媒體」是矯正社會不良風氣的一大力量。
大愛臺向來是媒體清流,然而單靠這泓清流欲淨化社會濁流,力量實在有限,必須廣為「開拓清流」,挖掘更多清流之源,才能以清淨濁;亦即影響其他公眾媒體,共同承擔有益世道人心的社會教育使命,才能秉持公正立場,不令民眾是非善惡不明,進而從根本消弭病毒風氣,造就祥和社會。
相關網站:
台灣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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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和平電台 (GreenPeace Broadcasting Station)
內容簡介:
一個由台灣人民捐款創立的電台。
台灣半世紀,在缺乏公義的極權統治下,政經、文史皆長期蒙受扭曲、壓抑;台灣人民的心如被緊閉、蒙塵的門窗,難以抒解。電子媒體長久以來,如同教育體制是統治者掌控人民心智最緊密之利器;但是台灣人民渴求知與真的權利,亦跟隨風起雲湧的民主浪潮之不能禦的以各種抗爭尋找人間公義。突破廣電頻道的長期壟斷與禁制,人民力爭言論自由的時代於焉降臨。
一九九五年二月六日,台灣人民以每單位一萬元的累積與參予,短短的兩個月,以五千一百八十八萬,宣告綠色和平電台正式建台成功。喜悅的熱淚,不祇屬於綠色和平電台的工作同仁,更屬於辛苦奉獻的台灣人民!
在壟斷壓制幾達半世紀的電子媒體獨佔體制之下,台灣人民已為自己寫出一頁燦爛,榮耀且勇健不屈的珍貴史詩。綠色和平屬於有尊嚴、志氣的人民;人民的力量壯闊、雄偉的匯集成綠色和平。
由於人民對台灣母親不渝的深愛。人民電台的誕生,綠色和平懷抱對台灣文化的長遠期許與發揚,永不懈怠。偉大的台灣人民與綠色和平一起昂然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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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The Liberty Times)
內容簡介:
自由時報是一份最尊重台灣人意願,並追求新聞真相的報紙。不阿諛,不偏袒,不渲染,是自由時報在言論與新聞上的特色。自由時報只對歷史負責,目的就是在發揮「第四權」的監督精神。而自由時報的發行量與閱報率,持續居全國第一,顯示受到廣大讀者的肯定。
目前已進入網路時代,自由時報希望透過自由電子報,讓全球每一個角落都了解台灣所發生的事情。自由電子新聞網秉持自由時報一貫「台灣優先,自由第一」的理念,以立足台灣,關心全球的精神,透過網際網路,提供網友們最具可看性的新聞。
相關網站:
TAIPEI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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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快報 (www.southnews.com.tw)
內容簡介:
屬於全體台灣派所共有的網路媒體。
這是全球第一份台灣立場的電子報,由邱國禎(筆名:馬非白)所創辦。他是有感於──台灣絕大多數媒體被中國派人士控制,新聞與言論普遍遭到誤導造成嚴重的統獨失衡現象。親中媚中反台氣勢高漲,不但失去了輿論客觀、多元的意義和環境,更使台灣瀰漫了濃厚的失敗主義氣氛!因此,以一個媒體人的微薄之力在2000年,將領自民眾日報的一點點資遣費投入南方快報網路版與試辦平面版,希望為台灣立場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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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時報 (Pacific Times)
內容簡介:
在美國發行的台灣人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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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通訊社 (CENTRAL NEWS AGENCY)
內容簡介:
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簡稱「中央社」,英文名為The Central News Agency 簡稱CNA,依據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中央通訊社設置條例」,定位為國家通訊社。中央社以正確、領先、客觀、詳實的新聞專業,為國內外大眾媒體及各界人士提供提最新、最快的國際及國內新聞訊息服務,並且擴大與國際新聞通訊社的合作,增進國際新聞交流。
中央社的新聞採訪網絡密集完整。國內部份,除台北總社擁有豐沛的編採譯人員外,各縣市均派有駐記者。國外部份,在重要國家派駐記者或特約通訊員,隨時快速掌握全球脈動,並配合進行項專題報導與採訪任務,完整呈現新聞原貌、剖析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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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 News
內容簡介:
Taiwan News 成立於1949年,是台灣的第一份英文日報。(Eng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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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 News 財經文化周刊 (Taiwan News Weekly)
內容簡介:
秉持為台灣產業經濟把脈、為台灣中小企業發聲的理念,於2001年11月創刊,內容著重國內、外財經趨勢的剖析及本土文化深入的報導,並集各界碩彥之士執筆發聲,用多角化的觀點,為讀者提供主流價值。
本周刊每週四出刊,發行量約五萬份,同時擁有三萬訂戶:團體訂戶65%,個人訂戶35%;男性多。70%為社會各界意見領袖,30%為關心台灣未來發展的社會人士,40歲以上高所得的C.E.O.專業人士佔50%以上(醫師、教授、律師、政經專家、研究人員…等)。
在全家便利商店、 義美、誠品、金石堂及各大書局都可以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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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台灣新聞周刊 (New Taiwan Weekly)
內容簡介:
本土文化事業於一九九六年元月一日成立,並於同年三月一日創立新台灣新聞周刊。
新台灣新聞周刊是一本長期關懷台灣本土社會與政治發展的政論性雜誌。我們的創刊宗旨就是以台灣優先為出發點,秉持公平正義的態度肩負起媒體監督政府的任務。
作為社會的公器,新台灣新聞周刊不僅承擔起為民喉舌的社會責任,同時也陪伴著台灣人民走過政治民主化的艱辛歷程,可說是見證了台灣社會的政經發展現況。
目前新台灣新聞周刊全國的訂戶量、零售量與贈閱量彙集之週發行量共85000份,讀者大多為台灣社會中間分子,中高階主管及企業負責人,傳閱率達5.87人,是一本可以讓您掌握時代脈動的重量級雜誌,絕對值得您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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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K (Japan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
內容簡介:
日本放送協會 NHK的節目在台灣頗受歡迎,擁有眾多收視戶。
相關網站:
每日新聞 (Mainichi)
朝日新聞 (Asahi)
讀賣新聞 (Yomiuri)
產經新聞 (Sank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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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新聞網 (The Epoch Times)
內容簡介:
2000年,一些志同道合的年青人,有感於當時的媒體現狀,迫切的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使他們開始一起創辦一家獨立的中文媒體,忠實報導時事,開創新聞事業新視角。2000年8月,他們成功推出了《大紀元時報》和《大紀元新聞網》。
短短三、四年間,大紀元迅速成為頗具影響力的中文媒體,而2001年開始的韓文大紀元的創辦,標誌著中文大紀元大力發展的同時,大紀元亦開始向國際多語種媒體方向發展。大紀元在世界各地相繼發行英文版、法文版、德文版、俄文版、日文版及西班牙版大紀元時報。2004年8月創刊的英文大紀元,目前主要發行於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和英國。到2005年,大紀元已成為全球發行廣泛的多語種媒體之一,分佈全球30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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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中文網 (BBC CHINESE.com)
內容簡介:
英國 BBC 新聞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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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雜誌 (OPEN MAGAZINE)
內容簡介:
香港「開放雜誌」,以報導中國局勢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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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地多媒體資料庫
內容簡介:
台灣大地多媒體資料庫蒐集了許多珍貴的影音資料檔。
相關網站: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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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 (Taiwan Media Watch Foundation)
內容簡介:
財團法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簡稱「媒觀」)成立於 1999年,由學界、媒體實務界以及關懷媒體環境的公民所組成,是台灣第一個建制化的媒體監督暨改造團體。我們致力於媒體識讀教育的推廣、媒體公民權利的維護、媒體勞動權益的伸張、媒體公共性格的確立、媒體多元結構的建制。我們深信,透過公民的集體力量必能創造合理、尊重、公義、民主、多元的媒體公共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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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妙管家
內容簡介:
可加入會員監看電視節目、申訴惡質媒體、學習媒體識讀等。
軍事防衛
台灣安保協會 (Taiwan National Security Institue)
內容簡介:
台灣安保協會是以促進台灣、美國、日本民間之安全保障對話,增進三國學術交流暨亞太和平為宗旨。任務如下:
一、促進台灣、美國、日本民間之安保對話與學術交流。
二、亞太和平與國際安全保障體系之政策研究。
三、舉辦演講、研討會等活動。
四、發行與宗旨相關之刊物。
五、其他相關活動。
本協會依創立宗旨,不定期舉辦研討會邀集民意代表及學者、專家,參與台、美、日民間之安保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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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bal Observer
內容簡介:
陳宗巖先生所建立的世界新聞、國際關係、外交與政治綜合網站,並具備資料庫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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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防衛雜誌 (Defence International)
內容簡介:
全球防衛雜誌創刊於1984年8月,內容涵蓋世界各地的軍事裝備與科技報導、各國防衛政策內容評論、戰史以及最新世界軍聞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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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端科技雜誌軍事資料庫 (Defense Technology Monthly)
內容簡介:
尖端科技軍事雜誌(Defense Technology Monthly,DTM)是由民間所創辦的第一份專業軍事刊物,以報導各國武器裝備近況,國防科技新發展,國軍與世界軍事新聞為主,自1984年1月創刊以來,與世界各大軍火廠商(如BAe、Bell、Boeing、GAIT、IAI、GD、SAAB)及軍事新聞單位(如美國國防部、美國海軍、日本防衛廳、北大西洋公約總部)等連絡,長期提供應軍事新聞,並有海外特派員,負責當地的軍聞收集及採訪。
經濟民生
中華經濟研究院 (Chung Hua Institution for Economic Research)
內容簡介:
中華經濟研究院(CIER)設立之目的如次:
1.從事國內、國際及特定地區經濟之研究,並以其研究成果提供政府作決策上之參考。
2.舉辦有關學術活動,促進國內外學術交流。
3.接受各界之研究委託,並提供經濟資訊等有關服務。
相關網站:
台商政策文件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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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經濟研究院 (Taiwan Institute of Economic Research)
內容簡介:
台灣經濟研究院(以下稱台經院)之前身為財團法人台灣經濟研究基金會下設立之台灣經濟研究所,係於1976年9月1日由辜振甫先生創辦,為台灣最早由民間設立之獨立學術研究機構。台經院成立之宗旨在積極從事國內、外經濟及產業經濟之研究,並將研究成果提供政府、企業及學術界參考,以促進我國經濟發展。
台經院共有19個研究單位,針對不同領域進行政策研究、調查統計、產業分析、學術會員服務、出版業務、會議籌辦業務、訓練輔導、顧問諮詢及國際交流等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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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經貿網 (Taiwan Trade)
內容簡介:
台灣經貿網(Taiwantrade)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針對WTO入會後之競爭情勢,以及進出口貿易與電子商務接軌的全球趨勢,責成外貿協會專案規劃建置的「我國貿易整合總入口網站」。Taiwantrade連結國內電子市集、國內公會及貿易相關業者,並整合貿易流程資訊, 扮演「我國網路貿易推廣及接單中心」,協助我國廠商順利邁向無紙化貿易,運用網路科技開拓全球市場。
Taiwantrade的核心價值在於應用網路科技促動貿易電子化,並朝向資料庫加值、網路行銷 、貿易社群經營以及國際合作等四大縱深耕耘。Taiwantrade具備交易服務、商機商情、多維性供應商資料庫等功能, 並提供電子型錄管理系統、商機資料加值服務以及客製化線上交易等機制。在國際行銷部分, 利用先進的網路「一對一行銷」技術,將國際貿易中繁複的交易流程,透過客製化的設計, 整合為簡易使用的操作介面,買賣雙方可透過個人化的專屬服務在第一時間完成銷售與採購的作業。 此外,外貿協會將結合實體行銷資源進行網路上之展銷活動,吸引買主上網搜尋,為國內業者創造網路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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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證券交易所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內容簡介:
台灣政府於一九五九年釐訂十九點經濟計畫,倡導獎勵儲蓄投資,強調建立健全的資本市場,作為資本形成的重要途徑,乃於當年設立證券市場研究小組,並於一九六○年九月設置證券管理委員會,積極推動證券市場的建立。為配合此種需要,由各公民營金融、企業機構共同出資,於一九六一年十月二十三日成立台灣證券交易所,一九六二年二月九日正式開業,為台灣唯一的證券集中交易市場。
本公司以「暢通儲蓄投資管道、貫徹資訊充分公開、維護公平安全交易、提供創新卓越服務、追求國際效率經營、激勵全員熱烈參與」為經營理念,期能促進證券市場之發達與健全。一九九八年一月及二月分別取得ISO 9001與9002品質系統的國際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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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精品網站 (BRANDING TAIWAN)
內容簡介:
為迎接知識經濟新時代,政府在「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項下,已將發展品牌列為台灣產業升級、企業與國家競爭力提升的重要工作。值此台灣產業轉型關鍵時刻,政府順勢於本(95)年度推出「品牌台灣發展計畫」,並將「全面提升產品形象計畫」納入本計畫內,不僅具體展現政府扶持台灣企業發展品牌,加速企業國際化與提高市場競爭力的決心;更積極要在國際市場加強宣傳台灣產業與產品形象,為台灣企業發展國際品牌營造更有利的生存條件。「品牌台灣發展計畫」最終目標有二,一是整合資源協助企業建立品牌,營造良好品牌發展環境;二是協助台灣企業發展國際品牌並提升台灣國際品牌價值。
「品牌台灣發展計畫」將透過完善品牌發展環境、辦理品牌價值調查、營運品牌創投基金、提升台灣產品與產業國際形象、建構品牌輔導平台以及擴大品牌人才供給等措施,扶持台灣企業發展品牌,達到多元品牌、百花齊放的最終目標。
2008年5月10日 星期六
教育文化
台灣觀光資訊網 (Taiwan, Touch Your Heart!)
內容簡介:
台灣是個呈南北狹長型的海島,面積約有3.6萬平方公里(14,400平方英哩),位於亞洲大陸東南方、太平洋西岸東亞島弧間,北臨日本、琉球群島,南接菲律賓群島,是往來亞洲各地的樞紐;航空網路四通八達,為非常便利的旅遊地之一。 過去50年台灣創造了舉世聞名的經濟奇蹟,台灣製造的產品行銷全世界,名列世界第16大貿易國,它同時也是中國大陸及東南亞國家外資的主要來源國。
台灣不大,但蘊藏的自然資源和人文風貌卻十足可觀。 在自然資源方面,由於地層板塊運動不斷的進行,造成台灣複雜多變的地形地貌,高山、丘陵、平原、盆地、島嶼、縱谷與海岸等景觀豐富;再加上北迴歸線恰好從中通過,使台灣同時擁有熱帶、亞熱帶、溫帶等各種自然生態,其中原生特有種的比例相當高, 在18,400多種野生動物中即佔20%以上,如櫻花鉤吻鮭、台灣彌猴、台灣黑熊、藍腹鷴等,已使台灣成為世界保育的重地之一。
為維護優美的自然景觀與保護生態,境內設置7個國家公園和13個國家風景區,將全台最精華的自然美景和觀光資源集合在內。不僅可探訪太魯閣氣勢磅礡的險峻高山峽谷;乘坐登山鐵道小火車,穿梭林間觀看阿里山的日出、雲海;抑或攀登東北亞第一高峰--玉山,見證雄偉山岳和四季景緻之變幻;來到南台灣的墾丁,濃厚的海洋渡假氣息讓人感到輕鬆自在,享有「亞洲夏威夷」的美譽;日月潭則是一顆耀眼的山中明珠,湖山共融的景色教人嘆絕!而花東海岸和縱谷,保留了東台灣最純淨的自然氣息﹔離島的金門與澎湖,則以豐富的地方特色、人文史蹟拼湊出與眾不同的風情…….這些都是寶島美麗的召喚與邀約!
在人文風貌方面,由於兼融閩南、客家、外省及原住民等不同的族群,形成多姿多彩的人文色彩,無論在宗教信仰、建築、語言、生活習慣及飲食風味上,均處處展現和諧共榮的繽紛景象;其中「美食」為最鮮明的一項代表,舉凡台菜、客家菜、湘菜、川菜、日式、韓式料理,或是傳統小吃、地方特產美食,呈現出多元豐富的美食饗宴,使台灣「美食王國」之名備受世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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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 (Academia Sinica)
內容簡介:
台灣學術研究最高機關,其任務有二:(一)人文及科學研究;(二)為指導、聯絡及獎勵學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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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智庫 (Taiwan Thinktank)
內容簡介:
台灣智庫於2001年12月30日成立。共設立國際事務、社會人文、財經及法政等四個研究部門及行政部,研究領域與組織業務亦隨著部門的增設而益加多元,希望藉此拓展研究領域,積極吸納各界人才參與公共政策,為台灣未來的發展提供更宏觀、全面與多元的政策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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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策研究院 (Institute for National Policy Research)
內容簡介:
「財團法人國策研究院文教基金會」的前身為「張榮發基金會國家政策研究中心」。「國策中心」正式成立於一九八九年一月,為長榮企業集團總裁張榮發先生所創辦,隸屬於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是國內第一個完全由民間出資成立的公共政策研究機構。作為一個超黨派的民間智庫,「國策中心」在成立之初,即揭櫫促進民主憲政、提倡自由均富經濟體制、重整社會倫理道德,與努力提升國際地位等四大宗旨。為達成上述宗旨,國策中心在張榮發基金會的全力資助下,積極延攬國內外政策研究人才,致力於法政、財經、社會與國際事務等領域之政策研究;廣泛收集國內外與公共政策議題相關的各種研究資訊;發行定期刊物與出版中英文專書,並舉辦各種會議、研討與訓練活動,廣為擴散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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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策會 (Taiwan Advocates)
內容簡介:
李前總統登輝先生為了持續推動他過去所致力的民主化、本土化的改革,於2001年12月間號召台灣社會有志之士成立「群策會」,盼藉此凝聚並發揮民間力量,深化台灣民主、提昇台灣主體意識。
尤其當前台灣社會尚未能擺脫大中國威權意識,台灣人民的自主、自信也尚未充分建立,以致在台灣首次政權和平轉移後,社會上反撲與雜音不斷,令關心台灣前途發展的人士憂心忡忡。此時此刻正是民間發聲、凝聚力量的時候。為了讓台灣持續民主化,並朝建構主體性的方向邁進,加強台灣人民的國家認同,提高人民自主與自信,為群策會努力以赴的目標,並希望大家群策群力,喚起人民自覺,共同為台灣前途打拼。
群策會除了要善盡智庫的功能,邀集學有專長的學者、專家,就國人關心及攸關台灣前途的各種政治、外交、經濟、社會、國防、教育、科技等議題,進行深入的研究探討,尋求對台灣有利的戰略、方向及政策目標之外,我們更進一步自我期許成為「行動智庫」,不但針對各種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尚盼能更進一步付諸行動,推動理念、深入基層、促進立法、形成政策,以發揮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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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社 (Taipei Society)
內容簡介:
我們組織澄社的目的,就是要超越傳統知識份子「散兵游勇」的作風,凝聚多人的智慧,統合不的知識,以發揮集體的力量,共同為促進與實現自由、公平、民主、多元及均富的現代社會而努力。
在性質上,澄社是一個知識份子論政的團體,籌組這樣一 個社團的意念,至少持續存在了五年以上。自開始到成立,先後參加討論的朋友,都是被輿論界稱為「自由派教授」的學者,他們皆有長期獨立論政的歷史。澄社的成立,就是以這些立場超然的「自由派學者」為主幹,自由主義乃成為這個社團的基本取向。
澄社在宗旨中所揭櫫的自由、公平、民主、多元及均富的現代社會,實在就是一種自由主義的社會。我們今後努力的目標,就是要在臺灣促進與實現這樣一種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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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社網站 (Society of Taiwan)
內容簡介:
台灣目前正處於危機和轉機的關鍵時刻,台灣社基於知識份子關懷台灣生存價值與前途的立場,挺身而出,呼籲全體台灣人勇敢站出來,堅定台灣之愛的信心,護衛我們共同的母國與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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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輝學校 (Lee Teng-Hui School)
內容簡介:
本校校長恭請 李前總統膺任,校務運作以「群策會」為母體單位,校務工作由「群策會」與「李登輝之友會全國總會」以任務編組方式共同推動,校本部統籌北、中、南、東四個分校之管理及相關事務。各班隊課程綱要如下:
1.青、少年營:
以台灣本土史地、文化之認識、教學與參訪、法律常識、人際溝通、社區公益服務、青少年議會、即席演講、辯論等為課程重點。
2.菁英學院:
以本土史地、地方城鄉發展、府會關係、社區及公部門組織發展、社會志工服務、面對媒體、議會觀摩及時事評析、財經趨勢與國家認同、民主的價值等為課程重點。
3.領袖學院:
以國際局勢、全球戰略、政經發展、台灣外交、兩岸關係、工商產業趨勢、志工服務、政黨政治、國會改革、媒體講座、時事分析、台灣國家發展總目標等為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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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達格蘭學校 (Ketagalan School)
內容簡介:
為推動台灣民主深化的五大工程,包括:普遍深入的民主素養、完全獨立的司法系統、真正清楚的黨政分離、客觀理性的傳播媒體以及和平開放的公共論壇,以及培育國家與社會領導菁英,建構台灣核心思想、價值與信念,打造國家重大政策共識,加強民間社會對國家發展前景與策略之瞭解,推動國際交流與合作,提升與擴大台灣民主改革成果為宗旨。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先生創辦「凱達格蘭學校」,為非官方教育推廣及政策研究機構,不隸屬於任何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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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咁仔店 (Taiwan123)
內容簡介:
這是一個屬於你我大家的網站,只要你對台灣的文化歌謠有興趣、有關懷、有 信心、有寄望,歡迎你入來坐。
本店是由一個高中二年生的南瓜妹,和一個老大人阿淵伯所合力經營的,當然阮背後還有真多熱心的義工朋友 來支持,主要包括全省各地「第一屆念鄉--台灣歌謠研習營」的老師學員們,還有沒格、王灝、陳律師....等等好友的幫忙。更加感謝鄭智仁醫生的提供創作歌曲、吳國禎老師的賜稿。若對本站的二位站長有興趣,就到「阿淵伯與南瓜妹」去看覓。
你若要了解台灣歌謠,歡迎你到「音樂台灣」。本館目前有鄉音古調、難忘CD、歌謠論述等專欄。你若要認識台灣諺語、謎猜、童謠、民間故事、吃新娘茶講好話、台灣地名由來,歡迎你到「鄉土台灣」。對著歌仔戲、布袋戲、南管、七字調有趣味,歡迎你來「台灣戲曲」交關。「文化台灣」有台灣書房、台灣畫冊、台灣攝影等你來閱覽。
另外,若有話要對阮講,有資料要補充,請你到「煉個丹吧」留言。歹勢,咱只論歌謠文化,不論政治。
本店新開張,加上人手不足,一切貨色並未十分周全,有欠貨的所在請多海涵,也歡迎你共襄盛舉。為了發揚台灣文化、為了讓台灣子弟可以更加了解本土文化之優美,並對台灣有信心,歡迎「樓頂招樓腳,阿娘招阿爸」全家大小厝邊隔壁作伙來到陣來者是客禮相待,買賣不成仁義在。 感謝你的惠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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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元氣村
內容簡介:
遠流博識網所設置的台灣社會、文化、歷史相關網站,共有世紀回味、歷史洗溫泉、台灣天地遊、觀察家俱樂部、戀戀社區、台灣ㄟ冊、大廟口、台灣連透透等精彩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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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社 / 星月書房
內容簡介:
1995年成立,創立之始,就確立以「創造台灣文化尊嚴」為主要目標,希望藉著台灣人文、歷史、自然書籍的出版,發揮影響,建立台灣人的自信與尊嚴。
1995年9月為與「玉山社」區隔,另以「星月書房」為名,引進國外最出色的繪本及青少年文學,將人類世界美好感人的共同經驗帶到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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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ib 遠流博識網 (Yuan-Liou Publishing Co.,Ltd.)
內容簡介:
成立於1975年的遠流出版公司,已經走過了四分之一個世紀。25年之間,遠流作為知識出版品的專業經營者,從《拒絕聯考的小子》,到《柏楊版資治通鑑》;從《中國歷史演義全集》到《大眾心理學全集》,一路走來,遠流以文化出版者的角色,打造了四分之一世紀的知識台灣。
25年來,台灣社會的大環境已經完全改觀,出版界的趨勢也歷經了多次的轉變。遠流仍堅持著經營知識產業的不變方向,跨入數位出版的時代,持續經營屬於未來的出版。遠流出版品為台灣創造的知識資產,以及從遠流的作者、經營者到讀者、每個遠流人的成長與思索,都是知識台灣重要的一頁。
遠流25年,便是一場打造知識台灣、一場尋找並創生意義的過程。展望知識新世紀,遠流期盼藉由多領域、多形態的各種出版品與「YLib遠流博識網」,推廣全民化、自助式的終身學習運動,在新科技、新資訊所型塑的新時代、新生活中,積極為全球華文讀者開創嶄新的閱讀空間,伴隨每一位讀者一同航向新世紀的知識之海,優游歡享閱讀的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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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衛出版社 (AVANGUARD)
內容簡介:
前衛出版社成立於一九八二年九月,是八○年代以來最具本土特色與台灣精神的專業出版機構。
前衛秉持本土意識、人文精神、社會關懷的職志,最初以台灣本土文學為出版大宗,在戒嚴時代,識者咸認前衛是台灣文學的最後堡壘,台柱作家陳冠學、李喬、宋澤萊、東方白、葉石濤、鍾肇政等均是享譽台灣文壇的重量級人物。
八八年起,為因應急遽轉型的台灣政經社會,前衛出版品兼及台灣歷史、政治、社會、語言、文化、自然生態等,乃有〔台灣文史叢書〕〔台灣文學研究〕〔台灣研究叢書〕〔台灣自然生態叢書〕〔台灣國民文庫〕〔台灣國民教養新書〕〔透視中國〕〔歷史大公案〕……等意識啟蒙及人文教化的叢書出刊,並曾結合台灣菁英作家創辦《台灣新文化》《台灣e文藝》雜誌,及接辦台灣前輩作家吳濁流所創刊的《台灣文藝》(#121-140)雜誌。
發展至今,前衛出版社已成為台灣本土文化、台灣學的出版重鎮,及反對運動著述的大本營。尤其〔台灣作家全集〕、台獨教父〔王育德全集〕、台灣新文學之父〔賴和全集〕、陳主顯牧師〔台灣俗諺語典〕、陳玉峰教授〔台灣植被誌〕、東方白大河小說《浪淘沙》、邱家洪新大河小說《台灣大風雲》……等擲地有聲的大套書,為台灣留下千秋萬世的寶貴精神資產。
一九九四年十月成立關係企業「草根出版公司」,闢有〔台灣文學名著〕〔台灣文學讀本〕〔台灣感覺〕等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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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神書活網 (booklife.com.tw)
內容簡介:
1985年,圓神出版社成立,秉持「尊重讀者,出版好書」的宗旨,跨越過80年代、90年代,進入2000年代,邁向21世紀。
在圓神出版事業機構發展的歷程,加入方智出版社、叩應有限公司、如是我聞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先覺出版社,新的成員--究竟出版社、如何出版社也在2000年誕生。
圓神出版事業機構書系涵蓋各種範疇,從文學、新時代、佛學、生死學、女性成長、勵志、休閒、生活、科普、財經、管理、歷史、哲學、宗教、心理,以至語言、學習、趣味、餘暇、健康,並有音樂產品及有聲書。
完備的編輯、專案企劃部門,完整的行銷企劃、發行部門,以及國際版權部門,再加上讀者服務部門的郵購及讀者服務,使圓神出版事業機構的經營體質完善健全,在出版界聲譽卓著。
精確掌握出版市場脈動,具有蓬勃朝氣與非凡活力的圓神出版事業機構書系,經常在全國各大連鎖書店暢銷排行榜上,名列前茅。近年來並屢獲國內標竿書店年度選書。
迎向新世紀,朝向文化性、社會性、市場性均衡發展的目標成長。立足台灣,放眼世界。
邁向新世紀,圓神出版事業機構「用心與你對話,視野無限寬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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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品書店 (eslitebooks.com)
內容簡介:
誠品自創立以來一直自許能對台灣當代的人民與土地提供實質的貢獻,對台灣社會的未來發展注入創新的啟發,並對台灣未來願景的實現孕育新價值的典範;進入21世紀的新經濟時代,誠品將運用連鎖化、多角化、國際化等經營創意之發揮,創造、提供與傳播文化及知識相關的概念、產品、服務,帶領華人世界消費者接觸心靈與知性之美,領略人文、藝術、創意融入生活的具體內容,滿足消費者精神層面的需求,沉澱出生命的深度與厚度。
誠品將成為文化的、生活的、品質的、獲利的、創意的、社會的企業,建立利己、利他、利眾生的文化事業,使消費者不在家,就在誠品;不在誠品,就在往誠品的路上,這也就是我們對美好社會的追求與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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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闊天空教育中心 (Learning Center)
內容簡介:
海闊天空學習中心(Learning Center,簡稱LCenter)維持天下雜誌「海闊天空」終身學習的一貫風格,凝聚國中小學教師、家長、學生的教育熱情,並提供生活化與實用性的教育資訊,探討當今教育議題。建立一個教師社群網站。傳遞教育新趨勢、良好的教學理念,提供經驗交流園地並共享教育資源。希望藉此激發更多教學創意,使國中小學生有更好的教學品質,以具備未來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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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雜誌 (RHYTHMS MONTHLY)
內容簡介:
「把《經典》雜誌當做一項跨世紀的文化工程辦;不要把它當做一般性的雜誌辦。」是我們辦這本雜誌的初發心與理想點。
《經典》雜誌不僅要回顧天地萬物過去精彩的表現,也要記錄它們現在無悔的付出,讓大家能從中學習對生命的尊重;對天地的 感恩與對萬物的關愛。萬物並生方是美,天地和諧才是善,我們希望《經典》裡頭的每一個字都有生命的躍動;每一張照片都有心血的灌溉;每一頁篇章都有大愛的力量。辦這樣的一本雜誌,需要勇氣、毅力與堅持,當然更需要支持、鼓勵與愛護。您的閱讀就是對我們的支持,您的關心就是對我們的愛護,您的指教就是對我們的鼓勵,希望這本《經典》,能夠幫助您認識台灣、認識世界、認識宇宙、認識心靈深處的自己,在人生旅程中開創精彩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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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雜誌
內容簡介:
天下雜誌被國內、國際人士視為台灣第一本以嚴謹專業精神製作的雜誌,其影響力也數度在台灣成長的關鍵時刻,成為推動台灣前進的一股動力。
「積極、前瞻、放眼天下」的經營理念,除了要為台灣提供高品質、高附加價值的資訊外,更要在社會中傳播進步的觀念,提昇全體國民的品質,進而塑造一個美好而公平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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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The Presbyterian Church in Taiwan)
內容簡介: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是普世基督教會及改革宗教會大家庭的一份子。它的歷史根源可以上溯至第一位宣教師1865年英國長老教會宣教師馬雅各醫生來台在南部及1872年加拿大長老教會宣教師馬偕博士在北部所開展的宣教工作。
在無數宣教師的熱心事奉及本地傳道人與信徒的積極參與下,長老教會通過醫療、傳道、教育、社會服務等方式,一步步在全台灣各地立下教會的根基,並藉著中會、大會、總會的設立,逐漸走向組織化、自主化的階段。
一百四十二年來,我教會經歷過清國、日本、國民黨政府等不同外來政權的統治,仍以「焚而不燬」的精神見證著基督的主權。我們經歷過清朝的宣教困境及許多教案;日治時代的皇民化運動和政教糾葛,以及國民黨政府時期的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美麗島事件等政治慘案。我們也從日治時代起嘗試推動原住民教會的宣教事工,更在戰後推展一連串的宣教運動,這些宣教活動有些非常成功,有些則成效不彰。
1970年以來,面對台灣在內政外交上的危機和困境,以及台灣前途的問題,我們更作出「中央民意代表全面改選」、「台灣前途應由台灣全體住民決定」、「促請政府使台灣成為一新而獨立的國家」、「台灣主權獨立」等歷史性的信仰宣告。正如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信仰告白所宣示的,我們確信:「教會是上帝百姓的團契,受召來宣揚耶穌基督的拯救,做和解的使者,是普世的,復釘根在本地,認同所有的住民,通過愛和受苦,來成做盼望的記號。」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是普世教會協會(WCC)、世界歸正教會聯盟(WARC)、世界傳道會(CWM)、亞洲基督教協會(CCA)、世界基督徒學生聯盟(WSCF)等世界教會組織的會員。我教會也和散佈世界各地的宣教團體及各國教會享有宣教合作的關係。我們是普世教會的一份子,我們也和眾教會一起告白:「耶穌基督是救主,是上帝的兒子,是全世界及人類的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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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社區文化網路
內容簡介:
「南方社區文化網路」創立於一九九五年二月,同年三月初於網路上公告,五月二十四日創辦以 email 發送的「南方電子報」,為台灣本土第一份對大眾發行的「電子報」。
「南方」的宗旨是「讓商業邏輯下失去戰場的理想在網路發聲」,以「社會運動」、「社區運動」、「生態環保」、「弱勢團體」、「文學文化」為五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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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社群協力網
內容簡介:
這裡面,有學運時代即參加環保運動的資訊高手;有大學資訊所熱心參與社運的教授;有橫衝直撞又擅長立法遊說的社運老鳥 ;更有滿身傷痕的鄉村草根工作者;難得的是也看到不以賺錢為目的司改名律師;也出現了無法怎受主流媒體顢頇的獨立媒體 工作者;也有戒嚴時期就放棄科技管理高薪的長期社會工作者。請不要把我們想成有錢有閒的一群,我們都不是專職的社工人員,沒有人付給我們薪水,大多數的人還需為五斗米折腰。
只是我們看過許多社團,常為理想奮鬥掙扎些年停頓後,讓許多年輕人滿懷熱血的投入後,懷著遺憾離開者不在少數,也中斷了他們所學的專業生涯。其中,沒有辦法發揮母雞帶小雞的拉拔群體智慧環境,多少是需探究的原因之一。
十餘年來,我們歷經社運不同時期的運作模式變遷、政黨的輪替、網路時代的提早來臨....,我們回顧今年來一些成功的案例模式,於是我們有 協力網的構想。4、5年來,有人拿出些微的不怎麼寬裕的錢、或募來的錢,買軟體、主機、付線路費;有人在上班之餘,披星戴月,放棄無數的 週末苦坐看腦前默默的出力....,還有許多周邊朋友默默的加油、祝福。才能讓協力網在2002年秋天呈現,或許仍有許多須要去作、或改善,但這是我們目前所能奉獻的微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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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資訊中心 (Environmental Trust Foundation)
內容簡介: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誕生於新千禧年,一個知識與媒體爆炸的時代,也是一個人類物質文明發展與環境資源兩難的時代。藉由環境資訊的交流與環境信託的推動,我們關懷環境參與行動,希望建構「人」與「自然」的和諧關係。
自2000年4月17日以來每日發行的環境資訊電子報系列是協會目前最主要的工作與產品,目前擁有一萬一千多名訂戶,為國內最活躍且最具規模的全球環境 資訊媒體。有來自台灣、中國及全球的環境新聞,還有台灣生態、環境變遷、新能源、氣候暖化、基因科技與食品等項深入的議題報導,更有知名學者專家的焦點評 論,與各民間團體的訊息託播。
協會的主體:環境資訊中心,除支援電子報資料數位化外,正展開台灣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整理工作,嘗試規劃各類的環境資料庫。中心網站 http://e-info.org.tw/ 每日的瀏覽人次已超過四千人,成為全球華人環境資訊的入口網站是我們努力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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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林文教基金會 (Chilin Culture And Education Foundation)
內容簡介:
慈林文教基金會由林義雄先生創辦。基金會宗旨在於:一、發揚慈悲喜捨,愛護鄉土同胞的精神。二、提倡文化教育活動、培養優良社會風氣,造就高品質的文明國民。並以協助有心成長的人,積極參與公共事務,以促進社會發展為使命。
慈林基金會就是要用感謝和慈悲的心來做事,希望鼓舞和我們一樣愛護台灣的親友同胞,共同投注心力來維護原本自然美麗的鄉土,恢復原本純樸誠厚的台灣人心,也許當我們聚集了千百萬人來共同做這工作時,就真能感動神來協助我們把台灣創建成一個「人間樂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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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旗網 (World Flags @TAIWAN)
內容簡介:
網羅全世界195個國家之國家簡介、國旗、國歌、國徽、國花、地圖、郵票、奧會標誌等八大主題。宣揚全民支持台灣加入聯合國理念及台獨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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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茶黨
內容簡介:
一切都從想念台灣開始......
半個世紀以來,台灣人民看似擺脫了數百年來的殖民統治。然而,今日站在這美麗島嶼上的台灣人竟和海外台灣人一樣想念台灣。「台灣茶黨」試圖在光鮮亮麗的網路世界裏提供海內外台灣人一個可以凝思想念台灣,一個可以便利找尋本土台灣風貌與人文景觀的引介網站。
我們相信以重建台灣意識為出發,終能將所有政治上的歧見與不安包容化解。進一步的,當台灣意識深化等同於國家意識時,台灣才能有真正的安全與未來。
相關網站:
TaiwanBB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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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台灣 (Ocean Taiwan)
內容簡介:
保護海洋,發展台灣。林文華先生的個人網站,有數位台灣 點播台、社會議題、表達心聲、疼惜咱的土地等精彩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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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m 天空 -- 運動 SPORTS
內容簡介:
由 Yam 天空 建置的綜合運動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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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魂 (Soul of Baseball)
內容簡介:
球魂網站的創立動機,在於希望拋開傳統媒體的利益色彩,而提供網友更專業、更中立、更豐富的資訊,以便讓網友能更深入地體會棒球的樂趣;同時也盡可能避免商業色彩,而提供球迷廣闊、無包袱的討論空間;最後更希望有朝一日能對振興台灣棒運做出些許實質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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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劍道網 (TAIWAN KENDO)
內容簡介:
台灣劍道自日治時期紮根萌牙,雖歷經時代及政治背景變遷,熱愛獻身於此的有心人士,仍不絕如縷,才有今日台灣位居世界三強之基。
國家的興衰,與國民體魄之強健,關係甚鉅。
2008年5月9日 星期五
社會歷史
台灣歷史 (Taiwan History)
內容簡介:
台灣歷史由陳水螺先生編譯,陳先生為台南市人,加拿大BC大學亞洲研究系畢業。從商多年,退休後專心寫作,曾主編『台灣人通訊』雙月刊,現任『台灣歷史』網站製作人。此部台灣歷史為出生於台灣宜蘭的伊藤潔教授原著,分為大航海時代、荷蘭統治時代、鄭成功時代、清朝時代、台灣民主國、日本統治與建設、殖民地的現代化、第二次世界大戰、二‧二八事件、蔣家王朝、經濟奇蹟、急速的民主化、民選總統、未來的展望等十四章,並有中文、英文、日文三種語言可供選擇,可說是目前網路上最為詳實、豐富的台灣史。
相關網站:
台灣人的台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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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權促進會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內容簡介:
台灣人權促進會成立於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日國際人權日。回首80年代,台灣仍處於威權獨裁的風聲鶴戾之中,接連發生的美麗島事件(1979)、林家血案(1980)、陳文成血案(1981)體現統治者對異議者的恫嚇,然而暴力與鮮血並未阻絕人民追求人權、法治、民主的信念,反而進一步將人權運動組織化,「台權會」於焉成立。值此階段,台權會身兼社會運動與政治反對運動,以爭取人民的政治權利與公民權利為首要之務,尤其著重政治犯的救援、解除黑名單、要求保障人身、言論、集會遊行和結社等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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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事件紀念基金會 (The Memorial Foundation of 228)
內容簡介:
1945年終戰後,中國政府派遣不諳台灣民情之陳儀為行政長官,肩負軍事佔領台灣重任,未料源至中國人治社會的霸權劣習,導致施政偏頗、歧視台民、外加官紀敗壞,產銷失調、物價飛漲、失業嚴重,讓民眾不滿情緒瀕臨沸點。1947年2月27日,專賣局人員在台北因查緝私菸,打傷女販,誤殺路人,激起民憤。次日,群眾聚集遊行示威要求懲兇,竟遭槍擊,死傷數人,也點燃了全台灣抗爭怒火。為解決爭端,各地仕紳組成處理委員會,居中協調,提出改革要求。陳儀卻以仕紳為奸匪暴徒,向國民政府請兵來台鎮壓、清鄉,數月之間,即造成民眾生命、財產的重大損害,世稱228大屠殺事件。而其後遂行之清鄉、實施戒嚴,及為鞏固蔣介石威權統治的白色恐怖政策,深深地影響了社會的和諧,更阻礙了台灣朝向自由、民主邁進的步伐。
1987年解嚴後,社會各界發起推動228平反運動,積極要求政府正式道歉、賠償、追求真相、公開史料、建立紀念碑、紀念館,並訂定228為國定假日之聲逐漸高昂。政府為努力化解仇恨,乃決定以撫平歷史傷痛,促進族群融和為處理原則。1990年行政院邀請國內學者專家,成立「研究228事件小組」負責蒐集國內外有關檔案及相關資料,1992年『228事件研究報告』公諸於世。1995年台北市二二八和平公園興建『228紀念碑』落成,象徵我們的社會、國家已邁入228新里程。
1995年4月7日公布『228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同年10月行政院成立『財團法人228事件紀念基金會』,秉持物質補償與精神撫慰並濟之原則,受理228補償申請、核發補償金。此外,更積極透過舉辦各種紀念活動、回復受難者名譽、真相調查與實地訪察等事宜,以撫慰受難者及家屬之心靈創痛,促進台灣社會查明與瞭解真相,以落實平反,歸還台灣社會公平與正義,帶來真正寬恕與永久和諧。
歷史可以原諒,但不能遺忘!
相關網站:
228 Inci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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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 (Taiwan New Century Foundation)
內容簡介:
「財團法人陳隆志新世紀文教基金會」於1997年9月依法登記正式成立,是台灣國內少數民間智庫(Think Tank)之一。2001年5月正式改名為「財團法人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
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是一個超然的民間政策智庫,其目標包括:確保台灣的國家主權與安全,提昇台灣的國際地位,樹立健全的民主憲政、尊重人權法治,發展經濟、人文科技國,建立以台灣為主體的文化與多元的公民社會,在地球村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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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展望文教基金會
內容簡介:
本會於一九九八年九月三十日成立。以推動文教及政經改 革,提升國家競爭力,提供台灣國際化及確保永續發展為宗旨。
主要任務有:延攬各界專家學者,進行學術交流研究,以因應世局變化,提供台灣生存發展策略。其次,針對社會需要,研擬文教、政經及社會公共政策建言,並舉辦國際相關交流及觀摩活動,從事國家發展人才培育工作,及出版與會務有關的論述、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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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學會 (Taiwan Law Society)
內容簡介:
台灣法學會原定名為中國比較法學會,係於一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成立,一九七一年一月十八日獲內政部以台內社字第四○一五一八號函通知准予立案全國性學術團體,本學會以「法學之比較研究及法治之宏揚」,作為學會成立宗旨,其立意即著重在使本會成為我國法學及法治建設,立基本土、放眼國際啟蒙者與開路先鋒。台灣法學會原係人民團體性質,為使學會功能有更大發揮及充分保障社員之參與權,本會已於二○○三年四月十八日登記為社團法人。
本會成立之初,其構想乃來自American Bar Association (美國法曹協會、美國法律家協會)啟示,而成立一以法官、律師、法學者及其他法律工作者為成員主體之法界組織。本會成立之初為符合當時主管機關及法令要求,乃使用「中國比較法學會」之名稱,惟因台灣本土意識日益增長,本會乃於一九九四年第二十四屆會員大會以壓倒性多數通過正名案,但因出席人數稍有不足,乃於一九九五年本會第二十五屆大會中再次提案及表決通過,詎報請內政部備查仍遭駁回。其後,為此而展開接連之行政救濟程序及聲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據理力爭,鍥而不捨,卒於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五日經內政部以台內社字第八八八九四○五號函通知同意辦理,本會遂成為第一個內政部准予立案之以「台灣」為名之全國性團體。至此本會正名運作乃暫告終結,實質上即見證台灣社會追求主體認同之艱辛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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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歷史學會
內容簡介:
台灣歷史學會成立於1995年,2000年5月由內政部核准正式登記。本學會是由一群熱愛台灣、認同台灣為一主權獨立國家之歷史學工作者所組成,其宗旨在建立以台灣為主體的歷史觀,提昇歷史學研究並推廣歷史教育。
台灣歷史學會成立以來,除了定期出版《台灣歷史學會會訊》及論文專刊外,並且每年舉辦學術研討會、座談會、歷史研習營、歷史文化巡禮等活動;同時也先後與台北FREE電台、台中望春風電台、台北TNT 電台、海洋之聲電台合作,製作台灣歷史學會專屬講座節目,將學會理念向社會大眾推廣。
本學會是台灣史、中國史、亞洲史、歐洲史及其他歷史領域者交換心得的地方,希望能以意識的理智化,重新建構台灣歷史研究,並與世界各國歷史學者互相交流,提昇自我的認識,互為主體地構築新的世界歷史網路。
相關網站:
台灣之窗(Chinese-English)
史學連線—台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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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醫界聯盟基金會 (Foundation of Medical Professionals Alliance in Taiwan)
內容簡介:
「台灣醫界聯盟基金會」是一個由數百位有心的台灣醫界人士在1992年所建立的非官方組織。它的成員包含了各醫療衛生界的專業人員。創辦人為中研院院士李鎮源教授。
自成立以來,「台灣醫界聯盟基金會」一直致力於結合關心台灣前途的醫界人士,發揮醫界「救人濟世」傳統,維護台灣民主及人權,以醫界專業知識督促醫療、教育及環保等政策,倡導醫療倫理及文化活動,以提昇台灣人民尊嚴及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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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三連史料基金會
內容簡介:
基金會宗旨在於設立「台灣史料中心」、舉辦與台灣歷史相關之講座、研討會等活動,並推動專案計畫,促進台灣史與台灣史料的的整理研究風氣、出版《台灣史料研究》;重印覆刻重要史料,如書報雜誌期刊等。
相關網站:
圖解台灣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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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鷺鷥文教基金會
內容簡介:
「白鷺鷥文教基金會」為一以推展本土藝術文化與教育事業為宗旨之全國性社會公益團體。本基金會成立於一九九三年十一月,由創辦人盧修一博士與藝術界熱心人士共同推動組成,希望透過財團法人之基金會運作,對過去長久以來被忽略的本土藝術文化進行保存與發揚,並經由社會教育的途徑,使之達到普及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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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Taiwan Ta-Ti Cultural and Education Foundation)
內容簡介:
本會由楊緒東醫師創設於公元1996年7月8日,其宗旨在於推廣自由、民主、人權的普世價值,建立台灣社會文明,做全方位的全民教育,推動心靈改革,長期推動社會公益活動。期能藉由「身心靈的教育」及「落實的關懷服務」來淨化人心、激勵愛心,影響更多的人共同為經營「台灣美好的未來」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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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 Documents Project
內容簡介:
台灣文件計畫(TDP)收納了許多網路上有關台灣的法律地位以及國際關係的文件。TDP 希望藉由提供綜合的、主要的資源與對相關問題的客觀評論,提升研究者和一般人對於台海問
題的法理上認識。在本站並可找到許多英文台獨網站的連結。 (English)
政黨政治
民主進步黨 (Democratic Progressive Party)
內容簡介:
台灣目前的執政黨,成立於一九八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以實現(一)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二)民主自由的法政秩序;(三)成長均衡的經濟財政;(四)公平開放的福利社會;(五)創新進步的教育文化;(六)和平獨立的國防外交為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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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團結聯盟 (Taiwan Solidarity Union)
內容簡介:
台灣團結聯盟,簡稱「台聯」,2001年8月成立,是全國第一個以台灣為名的政黨。我們本著「穩定政局、振興經濟、鞏固民主、壯大台灣」四項原則作為創黨的宗旨,致力於推動台灣主體意識、民主自由、社會公義和廉能政府,並尊李前總統登輝先生為本黨之精神領袖。
2007年4月,台聯以「新黨綱新黨章」宣示大會,本著「堅持台灣主體路線、為中產階級發聲、為弱勢族群奔走」三點宗旨,提出五項基本主張:一、堅持主權在民,確立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的定位;二、維護台灣主體,建構以台灣為主體的國家發展戰略;三、以民主、自由、人權普世價值的「新時代台灣人」團結台灣;四、在確保社會正義下,促進公平競爭;五、根除金權勾結、建立廉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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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綠黨 (Green Party Taiwan)
內容簡介:
綠黨於1980年代起源於德國,目前歐洲大部份國家都有綠黨。歐洲以外,紐西蘭、澳洲、美洲、非洲等地區也都有綠黨。台灣綠黨則是在1996年1月25日成立。台灣綠黨以生態平衡、草根民主、社會平等、世界和平為基本綱領。
2008年5月5日 星期一
組織團體
台灣獨立建國聯盟 (World United Formosans for Independence)
內容簡介:
為了聯結海外獨立運動的力量,1970年四個海外獨立運動團體:日本台灣青年獨立聯盟(1960年成立)、加拿大台灣人權委員會(1964年成立)、美國全美台灣獨立聯盟(1967年成立)和歐洲台灣獨立聯盟(1967年成立)與島內台灣自由聯盟共同組成世界性台灣獨立聯盟。1976年在巴西設南美本部,並於1987年改名為台灣獨立建國聯盟,此後全世界各地只要有台灣人的角落,就有人在傳播獨立建國的信念。
台灣獨立建國聯盟以建立自由、民主、平等、福祉、公義之台灣共和國為宗旨。
相關網站:
共和國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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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台灣人大會 (World Taiwanese Congress)
內容簡介:
「世界台灣人大會」(WTC)的成立精神以團結海外台灣人力量,發揚台灣精神,維護台灣主權獨立為旨。世界台灣人大會是由海外台灣人團體(世台會、FAPA、全美會、婦女會等)所組成,今後共同在全球各地籌辦類似「台灣人傳統週」的活動,以提昇台灣在國際社會的能見度,並全力推動台灣加入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等事項,協助台灣新政府落實「一台一中」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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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On 鯨魚網站
內容簡介:
Hi-On 鯨魚網站提供您每日更新的專家學者評論,政治、經濟、國際、體育、藝文等新聞。並積極推廣建國理念,將獨立建國運動生活化和務實化,從日常生活和觀念中奠下台灣建國的深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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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8台灣國運動 (The 908 TAIWAN REPUBLIC Campaign)
內容簡介:
在 1951 年 9 月 8 日(舊金山合約)日本宣佈放棄台灣主權時,那一刻起台灣的主權即已歸屬全體台灣人民所有,台灣就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台灣國人必須瞭解、認清台灣獨立的事實。因此,我們發起「908台灣國運動」來喚醒台灣國人一齊來認同台灣已自 1951 年 9 月 8 日起獨立的事實,我們嘗試先暫訂以 9 月 8 日做為──台灣獨立紀念日。
「908台灣國運動」是一個超越族群、黨派、派系及個人利益的國家運動組織,旨在脫掉「中華民國外衣」,落實「台灣國體制」,實施台灣國憲法,建構台灣國精神,培養台灣人誠信,為台灣國人民的永續發展,奠定完整的基石。建立台灣國成為一個永久民主、自由、和平、公義,主權獨立的台灣國為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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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手護台灣大聯盟 (Human Chain Alliance of Taiwan)
內容簡介:
1989年8月23日「德俄密約」50週年,波羅的海三小國(立陶宛、愛沙尼亞、拉脫維亞)在蘇聯瓦解前夕,發起一項牽手復國運動,由200萬人拉起長達600公里的人牆,向世人展現獨立建國的強大意志力與決心。
台灣外有中國武力威脅、有被國際社會阻絕於外的孤立危機;內有統派媒體及親中政客不斷與對岸隔海唱和、唱衰台灣,甚至以戰爭恐嚇台灣人民,致使台灣內部無法凝聚強有力全民意志、團結一致。「228百萬人手護台灣」運動將動員百萬人貫穿台一線,行經台灣西部人口最密集的聚落,以百萬人手牽手方式,連結成一條堅實的手護防線,藉此展現全民防衛總動員及發揮台灣聯合團結精神,同時在各聚點展出地方特色及特產,創造台灣文化大展的奇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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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台灣會 (The Association For Taiwan Independence)
內容簡介:
歷經四百年歷史苦難,台灣大眾的精神形成台灣民族主義。走過四個世紀的殖民統治,促使台灣人民堅定要出頭天,做主人的使命──獨立建國。
「大眾」是革命最大的力量,改革的原動力,建國的主力軍。獨立台灣會堅持體制外革命,以推動台灣民族主義,達成台灣獨立建國為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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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教授協會 (Taiwan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 Professors)
內容簡介:
結合學術界致力實踐台灣獨立建國之專業人士,以促進政治民主、學術自由、社會正義、經濟公平、文化提升、環境保護、世界和平為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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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教師聯盟
內容簡介:
台灣教師聯盟成立於1992年3月8日,主要目的為培養新台灣人,做為獨立建國的基礎。
在校園內,我們將一本敬謹的教學態度,從事培養新台灣人的工作。我們堅持獨立建國是台灣全體住民唯一的活路,而唯有新的台灣人,才有能力創建新的台灣國。我們必將自主教學、尊嚴做人,成為學生效法的榜樣。在校園外,我們除將推展一系列計劃性的演講、座談及出版等啟蒙工作外,還願意配合其他友好團體,盡心盡力,共同為台灣國的建立奠基。我們也願意追隨全體台灣住民及先進自覺團體的腳步,奉獻心力,對抗國民黨不義政權各項反台灣的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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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人台灣獨立促進會 (Goa-Seng-Lang Association For Taiwan Independence)
內容簡介:
一九九二年八月廿三日,「『外省人』台灣獨立促進會」在台北正式成立,在台灣歷史上,這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因為這顯示了二次大戰後遷移來台的所謂「外省人」及他們的子弟,已經衝破統治當局所營造的「大中國」統治神話,卸除了充滿迷思的原鄉情結,希望以「新住民」的思考方式,為自己和後代的子孫選擇最佳的遠景。
相關網站:
外獨會意見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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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公共事務會 (Formosan Association for Public Affairs)
內容簡介:
台灣人公共事務會創立於1982年。是一個非營利的教育組 織,宗旨在於提升海內外台灣人民的權利與利益。FAPA 總部 設於美國華盛頓。 (Eng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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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Taiwan, Ilha Formosa
內容簡介:
美國主要的台灣人組織的聯合網站。致力於台灣的民主、人權事務,並以建立自由、民主、獨立並被世界所接納的美麗台灣國("Ilha Formosa")為宗旨。 (English)
相關網站:
Taiwan Communiqu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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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海外網 (TAIWANUS.net)
內容簡介:
‧全球網路智庫傳播平台。
‧知識經濟,知識管理盡在此網中。
‧整合全球海內外各界精英社團,展示平生專業,相互傳承。
‧開放-公開之網路園地,作有系統之整合推廣,提供專業、善意、良性互動之資訊。
‧認識台灣,深耕台灣,回饋台灣,助益改造台灣,優勢台灣,福祉台灣。
‧透過論壇、專欄、專著論述,啟發兩岸人士,朝民主政治,跨國產經合作,政治協商之共榮共識,促進地球村、世界大同之境界。
‧基於經營並自主經費,我們由簡就繁,從無而至完整,尚希各界不吝提攜指教,並參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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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學生社 (Taiwanese Collegian)
內容簡介:
台灣留學生組織。以鼓勵台灣留學生關心台灣事務,協助台灣成為一個自由、平等、民主的國家為宗旨。台灣學生社主張台灣的未來應該由全體台灣住民決定,任何國家、政府、政黨、會議都不能片面決定台灣的未來。
相關網站:
Taiwanese Collegian(YAHOO! GROUPS)
全美台灣同鄉會(T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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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台灣留學生連誼會
內容簡介:
本會是由全體在日台灣學生所組成的親睦福利、自治團体。台生報是台灣國在日學生連誼會的刊物、創刊於1966年1月25日、己成為聯合國文教基金會認定的定期刊物之一、也是日本國會圖書館收藏的刊物。
相關網站:
在日台灣同鄉會
台灣之聲(日文)
日本華僑服務站
日本李登輝之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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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法台灣同學會 (Association des Etudiants Taiwanais en France)
內容簡介:
本會於一九九四年成立迄今,原始成立宗旨為促進台灣國家主權之國際承認。現階段目標則為凝聚留法台灣學生之向心力,共同關切與台灣文化、政治、外交等相關問題,並依和平原則發聲與行動。本會亦致力於與法國理念相近之校園、文化、藝術、政治或社運團體,發展友善夥伴關係,以拓展文化交流,並針對與人權相關之社運議題,採取協同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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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台灣同學會 (Taiwanese Student Association in the UK)
內容簡介:
"英國臺灣同學會" 是一九九六年,一群年輕、充滿著抱負與活力的旅英台灣同學,在中國對台灣飛彈恐嚇事件的激發之下,成立的一個學生組織。主要的宗旨,除加強台灣的文化及歷史的宣揚外,並希望能在英國,為我們的祖國臺灣,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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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台灣同學會 (Taiwanische Studentenvereine in Deutschland)
內容簡介:
德國台灣同學會論壇,可以找到各城市的台灣同學會。
相關網站:
德國生活網(Livehere.de)
台灣推薦網站
在這個項目裡,我們將為您介紹許多精心著作、內容豐富而又極富盛名的優質網站。透過這些網站,您將更瞭解台獨運動與台灣的民主化,對台灣本土意識及台灣的未來也會有更深刻的體認。這些網站、這些資訊都是不可不知,值得您經常閱覽的。就如同艦隊的旗艦或航空母艦一樣,是台灣凝聚共識、追求國家認同、建立台灣主體性的主力部隊。
我們的介紹將以華文網站為主,因為本站首要的宗旨為向台灣國人傳播台獨思想。各位可以透過這些網站所提供的連結,找到更多國內外具有台灣意識的網站。另外,為避免範圍太過狹隘,除了台獨相關的網站以外,我們也推薦了其他類型的網站。這些不管是學術研究、新聞媒體、教育文化的網站,均致力於改善台灣社會,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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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台灣
台灣人,不能不知台灣事!
關於網路上的台灣歷史網站,我們推薦:台灣歷史、台灣人的台灣史兩部著作。
[台灣歷史]由陳水螺先生編譯。陳先生為台南市人,加拿大BC大學亞洲研究系畢業。從商多年,退休後專心寫作,曾主編『台灣人通訊』雙月刊,現任『台灣歷史』網站製作人。此部台灣歷史為出生於台灣宜蘭的伊藤潔教授原著,共分為大航海時代、荷蘭統治時代、鄭成功時代、清朝時代、台灣民主國、日本統治與建設、殖民地的現代化、第二次世界大戰、二‧二八事件、蔣家王朝、經濟奇蹟、急速的民主化、民選總統、未來的展望等十四章,並有中文、英文、日文三種語言可供選擇,可說是目前網路上最為詳實、豐富的台灣史。
[台灣人的台灣史]由郭弘斌先生編著。郭先生著有荷據時期台灣史記、鄭氏王朝、滿清據台二一三、日據時期台灣史記、亞洲虎等書,對台灣歷史可謂相當有研究。發表於台灣海外網的「台灣人的台灣史」分為四個時期,即荷據時期、鄭氏王朝、滿清據台、日據時期,也就是從一六二四年至一九四五年間的歷史。它是相連貫的,一致性的歷史,而非片斷,所以讀者看完全四集,對台灣歷史就有一定程度的瞭解。
台灣人物誌
另外,關於台灣人物,我們則陸續整理了一些長期因為國民黨大中華教育而遭到忽視、隱藏的重要台灣歷史人物與事件。目前台灣人物誌的篇章如下:
1.台灣人物誌 陳智雄 (台獨烈士)
2.台灣人物誌 柯旗化 (柯老師冤獄)
3.台灣人物誌 陳澄波 (消失的台灣菁英)
4.台灣人物誌 林義雄 (林宅血案)
5.台灣人物誌 陳文成 (陳文成命案)
6.台灣人物誌 鄭南榕 (言論自由之火)
7.台灣人物誌 賴和 (台灣新文學之父)
8.台灣人物誌 蔣渭水 (台灣民主先驅)
台灣地圖與簡介
【簡介】
台灣最早約在五萬年前出現台東長濱文化,接著大坋坑文化、圓山文化、卑南文化陸續產生,石器時代文化呈現多元分區發展;二千年前開始 進入金屬器時代,十三行文化、蔦松文化、靜浦文化為代表。
1624年荷蘭佔領台南,1626年西班牙佔領基隆、淡水和宜蘭,1642年荷蘭人派兵將西班牙逐出台灣。1662年鄭成功將荷蘭人驅逐出台灣。1683年施琅率兵攻打台灣,清朝開始佔領台灣,直至1895年中日甲午戰爭清朝戰敗,簽訂馬關條約,割讓台灣、澎湖。至此清朝對台灣的主權移轉至日本。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中國政府奉盟軍最高統率帥麥克阿瑟將軍的命令來台接受日本投降,任務是把日軍繳械,三個月後就必須撤軍回中國。但中國政府進入台灣後就不想撤離,1949年國民黨在國共內戰失敗後撤退來台灣,進行殖民式高壓統治。由於台灣人民不斷爭取民主自由與獨立的運動,來自中國的外來政權終於本土化,被台灣人內化為自己的國家。更在2000年總統大選,完成第一次政黨輪替,政權和平轉移。
【位置】
位於東南亞,鄰近中國、日本與南韓。
【氣候】
副熱帶季風氣候。
【面積】
35,980 平方公里。
【人口】
2219萬 (2000年)。原住民、福佬人、客家人占84%,戰後中國移民占14%。
【首都】
台北 (Taipei)。
【語言】
官方語言為漢語,通用台語、客家語。
【宗教】
居民93%信仰為道教與佛教。其他則以天主教與基督教較為重要。
* 本簡介主要內容經台灣國旗網授權引用。
2008年4月28日 星期一
台灣人物誌 蔣渭水
台灣民主先驅: 蔣渭水(1890~1931),宜蘭人。 蔣渭水,字雪谷,1890年生於宜蘭。1909年考入台灣總督府醫學校,並於此時對政治產生熱情。曾於大稻埕開設大安醫院,設立醫院所得的一切,完全奉獻出來從事台灣人的民族自救運動與文化運動。對台灣民族自決思想及反帝反殖民地的台灣民族解放目標十分強烈。蔣渭水主張非武裝、和平的民主革命,以無私的奉獻從事政治運動,一生受日人拘捕、囚禁十餘次,也都沒有改變其為台灣奮鬥努力的立場,堅持「徹底的特質和不妥協的精神」。 1920年代,他先後成立台灣文化協會、台灣民眾黨、台灣工友聯盟等組織並響應議會請願運動,要求實施完全的地方自治,由公民普選產生地方首長和民意代表。蔣渭水也是一位本土運動者,本土運動最終目標是為台灣人全體在政治的、經濟的、社會的解放。就其主張、關係及本質而論,它是一種徹底而不受隸屬的民族運動,所以本土運動,亦即是台灣人的民族運動。這些努力也因此讓蔣渭水成為日治時代最重要的政治社會運動家、總督府認定的台灣政治社會運動「第一指導者」。蔣渭水在「廿年辛苦爭平等,半世奔馳倡自由」後,於1931年8月5日因大腸傷寒症病逝,得年四十二歲。 蔣渭水所留下的名言:「台灣人握有世界和平第一道關口的鑰匙。」、「同胞須團結,團結真有力!」、「團結是我們唯一的利器,是我們求幸福、脫苦難的門徑。」於今日的台灣亦具有深遠意義。 資料來源: |
台灣人物誌 賴和
台灣新文學之父: 賴和(1894~1943),彰化人。 賴和,原名賴河,字懶雲。出生於大清帝國割讓台灣之前,幼年接受的是漢文教育,故舊學根柢深厚。後來改入日制學校。1914年畢業於台大醫學院前身的台北醫學校,1916年以後在彰化市仔尾開設賴和醫院懸壺濟世,為彰化地區著名的仁醫,人們尊稱他「彰化媽祖」。 行醫之餘,賴和積極投入台灣新文化運動和反抗日本殖民統治的工作。1921年加入台灣文化協會,1923年12月,因涉入蔣渭水所領導的「台灣議會期成同盟會」,被日本殖民政府以違反「治安警察法」逮捕入獄,此即史稱的「治警事件」。1941年12月,珍珠港事件爆發後,賴和又接受日本憲兵及警務局的共同調查,第二度入獄,被囚五十餘日,後因病獲釋出獄。一年後以心臟病發逝世,享年五十。 文學創作方面,以白話漢文創作小說而盛名垂世。如小說「鬥鬧熱」、「一桿稱仔」;新詩「覺醒下的犧牲」、「南國哀歌」,及漢詩千餘首。悲天憫人的胸懷表現在文學作上,賴和兼具文采及內涵的優秀作品,對正在萌芽的台灣新文學無疑是一大鼓舞,同時,在賴和擔任民報文藝欄主編時,也不斷對新進作家給予鼓勵和建議。對當時的台灣社會,醫生出身的賴和能一一診斷其病症,並反應在其創作之上:1931年元旦的〈隨筆〉,他藉著在郊外墳場見到一塊刻著「受勢壓李公」的墓碑,以及墓碑上所記死者被壓迫的情事,診斷台灣島人的通性:『我們島人,真有一個被評定的共通性,受到強權者的凌虐,總不忍摒棄這弱小的生命,正正堂堂,和他對抗,所謂文人者,藉了文字,發表一襲牢騷,就已滿足,一般的人士,不能藉文字來洩憤,只在暗地裡詛咒,也就舒暢,天大的怨憤,海樣的冤恨,是這樣容易消亡。「受勢壓李公」的子孫,也只是這種的表現,這反足增大弱小者的羞恥,讀到這碑文,誰會替你不平,去過責壓迫者的不是?』這樣的批評在現代台灣人的身上還是不難見到。面對中國的侵略、打壓,國內與中國唱和的統派操縱媒體、輿論,台灣人到底是應該正正堂堂的對抗?還是做個「受勢壓台公」? 資料來源:賴和文教基金會 賴和小說集(施 淑編) |
2008年4月27日 星期日
台灣人物誌 鄭南榕
台灣人物誌 陳文成
陳文成命案: 陳文成(1950~1981),台北縣人。 陳文成,1950年出生於台北縣林口鄉,出身貧寒,但一路就讀建中、台大數學系和數學研究所,嗜讀書,好運動,個性爽朗熱情、體魄結實,綽號「大牌」,是台大校園令人印象深刻的一號人物。1975年赴美國密西根大學研究所,1978年獲博士學位,同年並獲聘任教於卡內基美隆大學。在美國求學、任教期間,陳文成關心台灣政治發展,並研究政治理論,積極參加同鄉會、人權會,推動民主基金會,在財力上支援島內的《美麗島雜誌》。陳文成個性大剌剌、坦盪盪,當時寄回台灣給美麗島雜誌的捐款支票,光明正大地寫了自己的姓名,也埋下日後殉難之因。 1981年5月20日,任教於卡內基美隆大學的陳文成博士帶著妻子和剛滿一歲的兒子返台探親,兼做學術演講。6月底,回美國工作的日期已到,出境証卻下不來。7月2日上午,三名警總人員持約談傳票,從家裡帶走了陳文成。家人2日晚上打電話到警總,警總的人回答:「晚上八點多,就送他回美國了,幹嘛回來。笨蛋!」3日下午,古亭分局員警通知陳氏家屬陳文成車禍身亡,叫家人去認屍。實則是7月3日清晨,陳文成已被發現橫屍台灣大學校園,享年三十一歲。這件震驚當年的命案,經過國內解剖驗屍、台北地檢處偵查、監察院調查,硬是被當時政府指稱「未發現有他殺佐證,意外死亡或自殺皆有可能。」 卡內基美隆大學校長塞爾特(Richard Cyert),為了堅持正義,特派統計系主任狄格魯教授(Morris DeGroot)陪同美國著名退休法醫魏契(Cyril Wecht)9月21日來台再度「驗屍」─解剖冰凍屍體,確認:「陳文成是他殺下的犧牲者,他的死亡是在無意識的情況下,被人由防火梯上拋下致死。」本案也確實充滿諸多疑點:屍體位置與台大新生大樓間的距離與自殺不符;與林宅血案同樣都發現「腳尾錢」等。警總當時每天發佈不實言論,忽而說早就送陳文成回家,忽而指使假証人說陳文成流連在外不歸,忽而說陳文成畏罪自殺。多年後,警備總司令汪敬煦在其回憶錄說:「陳文成是情殺」。陳文成博士的二姊陳寶月也表示當時看到弟弟遺體的景象:「脖子曾被電擊棒電擊,十根指甲曾被細針刺,五臟六腑都被打爛了,生前還被灌毒藥,家屬撿骨時發現骨頭都是黑的!」 當時的新聞局長宋楚瑜,要求美聯社記者周清月在報導中不能用「驗屍」的字眼,只能用「審視屍體」。甚至還以對陳文成案報導不實為由吊銷周清月採訪證、驅逐出境。陳文成的死在威權統治的政治氣氛下,成了眾人皆知其由卻破不了的命案。 資料來源: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 陳文成教授紀念基金會 |
2008年4月26日 星期六
台灣人物誌 林義雄
林宅血案: 林義雄(1941~),宜蘭人。 林義雄,太平山林場工人的獨子,1941年生於台灣宜蘭。台灣人把他的經歷當作這塊土地悲情苦難的譯本,他本人則堅持用他的一生,示範身為台灣人的精神價值。 林氏1964年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後,以第一名的成績通過律師高考。1973年與好友姚嘉文、陳繼盛等共同創辦「台北平民法律服務中心」,免費為貧民解決法律疑難。1977年高票當選省議員,他一方面打破言論禁忌,爭取民主,一方面揪出特權,棒喝官僚。台灣省議會出現前所未有的變局,成為當時的政治重心,也激勵了許多黨外新生代加入成為議會助理。從此奠定林義雄反對派領袖地位。 1979年12月美麗島事件發生,還是省議員的林義雄,因身為「美麗島」五人小組成員而被警備司令部強捕入獄,在獄中受到極大苦難。當林氏尚在羈押時,1980年2月28日,林義雄的母親林游阿妹,雙胞胎女兒亮均、亭均被發現遭人刺殺在家中地下室。九歲的大女兒奐均身中六刀,卻奇蹟似的倖免於難。據最早到達現場的田秋堇女士指出,兇手在屍體旁放置「腳尾錢」,顯然是職業殺手所為;且當時林家日夜遭國民黨特務、軍警情治人員監視,一般人何能侵入行兇而不被監視人員發覺?幕後指使者呼之欲出。 這場政治謀殺,造成台灣社會在連續發生美麗島事件、林宅血案後陷入一片風聲鶴唳的恐怖陰影,卻也激勵更多台灣人獻身台灣民主運動。同年,林義雄拒絕假釋,接受軍法審判,最後被判刑十二年。獄中的林義雄形容枯槁,不飲不食,不修邊幅。母親與女兒的遺體則一直擺在殯儀館,無法入土。1985年,母親及雙胞胎女兒才能安葬。 林氏於2000年領導民進黨贏得總統大選,實現台灣第一次的政黨輪替。目前則致力於非核家園的推動。曾有人詢問林氏:「參與民主改革除了自己遭受磨難,還犧牲了母親及雙胞胎女兒,是否曾感到後悔?他回答:「我不後悔,但很心痛!」 資料來源:慈林教育基金會 |
台灣人物誌 柯旗化
柯老師冤獄: 柯旗化(1929~2002),高雄人。 1929年生於高雄左營。師範學院英語科畢業後,曾任教於旗山中學、高雄中學、高雄女中等校。1951年7月31日被捕,52年4月被送到綠島新生訓導處第八中隊,53年感訓結束,釋放。1961年10月4日再度被捕,判刑12年,待過泰源監獄、綠島感訓監獄;1973年10月4日刑滿未被釋放,轉送綠島新生感訓隊,1976年6月19日釋放。柯氏數度入獄,全為執政當局羅織「思想有問題」罪名所致! 柯氏立志成為好老師,回憶錄《台灣監獄島》封面寫著:「除了老師外他最喜歡人叫他詩人、文學家」,承平時代他或許只是個知名的文法書作者,但卻如許多平實的人一樣,無端捲入政治恐怖風暴,拘禁十七年,歷經毆打、刑求、逼供、侮辱。柯氏所著《新英文法》是青年學子的英文寶典,暢銷幾十年,幾乎所有台灣的知識份子都知道柯老師的名字。柯氏在獄中每感到絕望、渴望死亡時,就對自己說:「我要活得比國民黨久,親眼看到國民黨政權崩潰。」1995年罹阿茲海默症,記憶逐漸退化。2000年台灣實現政黨輪替,國民黨失去政權,柯氏於2002年1月走完一生。 資料來源: |
2008年4月24日 星期四
2008年4月19日 星期六
福爾摩沙評論
福爾摩沙評論是由本站選編的台獨相關文集,能入選者均是經典之作,並附上原始網址供讀者延伸閱讀之用。同時也歡迎各位推薦好文章給我們!
白色恐怖與赤色恐怖 [鄭欽仁‧台大歷史系教授]
然而,這時很諷刺的是:中國的「統一」真理,在這時代已成為泯滅人性的工具;更可笑的是,贊成統一已成為出賣中華民國;支持獨立竟能延續中華民國體制之改革。
台灣有權獨立 [鍾祖康‧香港政治評論員]
儘管中國統治者的願望是世界大同,全球一統,但世界的發展卻恰恰與此相反,全球國家的發展趨勢是﹕分裂不止,從1776年的21個暴增至今天的約二百多個。至於國家規模與民眾福祉高低也沒有必然關係,反而在聯合國的「人類發展指標」的理想國排名中,所謂小國(如挪威、比利時、瑞典、荷蘭、冰島、瑞士、芬蘭、丹麥、奧地利、盧森堡等等……)倒佔了頭二十名的一半以上﹗
台灣:亞洲的阿奇里斯之腱 [X‧Taiwan News 總合週刊]
這就揭露出當代台灣的最大神話──接受北京訂定的「一個中國」原則,對中國屈服,或是任何形式的「統一」,也許令人不悅,但可以讓台灣免除戰禍,確保和平。
這當然是錯的,而且是大錯特錯。與主觀的和平想望恰恰相反,如果台灣接受「一個中國」原則,漸漸地被中國這個對海權充滿興趣與著手追求的陸地強權所兼併,那麼台灣被捲入戰爭的結局就無法避免──既存的海權國美利堅合眾國,以及控制第一島鏈阿奇里斯之腱的新興海權國──中國,最終將通過第二次太平洋戰爭來解決海權的真正歸屬,而阿奇里斯之腱的台灣,將是這場新太平洋戰爭的主戰場。
道理 [南嘉生‧海國論壇]
2004年總統大選的意義在於道理,一個簡簡單單做人的道理。看到國內的亂象,你會生氣的原因,歸結最後就是事情會這樣,「真的沒有道理」。有人將2004年定位在統獨大戰,我覺得範圍太窄,無法彰顯意義。連宋泛藍軍在台灣表現出來的很多問題,基本上是做人道理的問題。
國軍捍衛台獨的神聖使命 [張葆源‧台灣憲政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只要我國非因內戰出現交戰團體,國軍也不致面臨聲討叛亂團體的問題,從而凡屬制憲權者合法變更國憲或國號等行為,國軍保護或效忠之對象,都不致有所變動。國軍將領唯有深切體認軍隊國家化之真諦,不但要「效忠綠化的中華民國」,更應該「效忠合法變更國號後的台灣共和國」,並認知國軍的神聖使命是「為保護台灣人民而戰」和「為捍衛台灣獨立而戰」......
我們都曾支持過統一 [大叢仔‧與媒體對抗]
......但是我們不會知道這些,因為在獨裁的時代的台灣,在黨國一體的國民黨政府統治之下,我們其實是以一個「統派」的身份出生的,在國民黨獨裁政治的設定之中,我們一出生就是個「統派」,而後在一連串的教育過程之中,我們支持「兩岸統一」的想法一再的被強化,被確認無誤,直到有一天,我們發現了自己的真實存在,就好像電影「駭客任務」之中的Neo發現了自己不過是個「電池」一樣,就因為發現了自己的真實存在,然後我們的人生也才能夠由此展開。......
2008年4月1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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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立?台灣真有可能成為東方的瑞士?
前面我們大致對台獨思想以及台灣政府的政策、各政黨或個人的主張、中國所設下的陷阱等做了介紹與批判,接著將要對如何解決台灣在國際上所面臨的困境做一些建議。撰寫這個部分是作者為了表達負責的意思。因為個人認為,如果我們要對一件事做批評(例如:台灣政府對應中國威脅的方式、加入聯合國的策略等),那麼我們至少要能夠針對批評之處做一些建議,否則就應使用更委婉的語氣且僅止於提醒的形式。做事是困難的,做事的人往往不得不失去某些立場,這也常是批評者不能瞭解的。盲目的批評而沒有辦法提出建議,只會使做事的人灰心而無法有效改善被批評的地方。既然我們批判與中國合併的主張並認為「永久中立國」是台灣最好的選擇,那我們就應該提出實行方法做為參考與建議。
台灣的地理位置十分特殊,位於東亞島弧,剛好是中國向東、向南掌握西太平洋、南海諸島的關口,日本向南的交通要衝,也是美國亞太地區海洋防禦線的最前端,因此台灣不管在貿易交通上,軍事戰略上都具有重要的地位,成為中國、美國與日本角力的場所。而台灣本身領土狹小,高山峻嶺佔去大多數的土地,貿易是台灣的生命線,高度的經濟發展也使得台灣人厭惡戰爭而希望和平,在這些條件下,個人以為台灣最好的出路就是成為主權獨立的「永久中立國」。
「永久中立國」(State of Permanent Neutrality)依照彭明敏教授所著之《平時‧ 戰時國際法》的定義,是指一國的政治獨立及領域完整為他國所特別尊重,甚至為他國所保障,而該國承諾除為自衛時外,絕不對外作戰,也不可以接受使他參加戰爭的國際義務,這種國家稱為永久中立國。永久中立國的義務有:a.除為自衛抵抗外來侵略外,不得對他國作戰。b.外交政策不得和其中立性抵觸。亦不得締結軍事同盟。c.戰時必須嚴守中立,對交戰國的武力攻擊或不當要求予以抵抗。至於第三國對中立國的義務有:a.尊重中立國地位。b.除自己尊重永久中立國的中立,在必要時應以武力保護中立國,使她不為外國所侵犯。
中立國常產生在列強勢力的衝突區域(像台灣就是中、日、美角力的場所),中立國消極的可由列強間的勢力平衡來保障其安全,積極的可以其本身的防衛力,向列強宣示侵略她所要付出的代價超過會獲得的利益,來打消列強侵略的念頭。另外中立國也扮演著列強衝突的斡旋者,強調其存在可以消弭紛爭的意義。並且在國家政策上表現一種不偏不倚的態度,使列強信任她將會在和平時與戰時嚴守中立的態度。此種中立國保障自身安全的方法,也很適合現在的台灣,追求強國強兵並不符合台灣的利益,「和平生存權」才是台灣人民所需要的。因此,台灣應該參考世界各中立國如何中立化的例子,來邁向台灣中立化之路。個人以為,台灣中立化應可分為兩階段:
1.芬蘭化中立(妥協中立)時期:
芬蘭是一個偏遠的北歐國家,曾經做為瑞典的一省並受其統治長達八世紀。1808年被俄國所奪取,並給予芬蘭自治權。1917年沙皇去世,俄國發生革命,芬蘭片面宣布獨立, 1918年獲得瑞典和德國的協助,以白衛軍將紅衛軍趕走,並在1919年頒佈憲法,成立了芬蘭共和國。二次大戰期間,芬蘭與蘇聯發生了1939~40年的「冬季戰爭」及1941~44年的「繼續戰爭」,芬蘭人奮勇作戰,死傷慘重,且因未能獲得歐洲其他國家的支援,不得不在 1947年於巴黎與蘇聯簽訂和平條約,割讓了20%的土地給蘇聯。
由於這段悲情的歷史以及巴黎和約的禁止芬蘭與他國結盟,芬蘭在巴席基維(Paasikivi) 總統的領導之下,逐漸的中立化。對於芬蘭中立最重要的一件事是在1948年與蘇聯所簽訂的「蘇芬友好條約」,此一條約的內容是蘇、芬雙方皆對防衛芬蘭的領土負有採取措施的義務,但此措施只能在雙方同意下實施。蘇芬友好條約穩定了芬蘭的中立與安全,但是也遭受到其他西方國家的批評,因為中立的前提在於「完整的主權」,芬蘭與蘇聯間的條約雖非軍事同盟,但在他國與蘇聯發生戰爭時,芬蘭的中立是否能確保則是一個很大的疑問。若依國際法上對中立嚴格的定義,中立不僅在平時,在戰時也應該嚴格遵守而不能傾向交戰的任何一方。對此,芬蘭總理柯肯南(Kekkonen)就曾聲明:「蘇芬友好條約是一種使芬蘭留在強權衝突之外的先決條件。」芬蘭的外交官也謹慎的強調芬蘭的中立性。
總的來說,芬蘭的中立可說是一種「親蘇中立」,芬蘭利用小心翼翼不激怒蘇聯以及預先疏通避免危害中立的危機發生的外交政策,取得蘇聯的信任並維持中立。所謂的「芬蘭化」(Finlandization)指的就是芬蘭因為蘇聯的強大陰影,形成一個未被蘇聯征服,但政策卻某程度受到蘇聯影響的中立的自由民主國家這種國際地位。芬蘭地處北歐,與蘇聯接壤的國界很長,尋求遙遠的西方國家支援是不切實際的,也因此芬蘭不得不採取這種委曲求全的,反應「現實」的中立。芬蘭舉國也都對這種情形有所認識,從領導人到媒體均十分自制,以求不要引起蘇聯的不快並增加其信賴。一位芬蘭的外交官就曾說:「小狗必須知道什麼時候能叫,什麼時候不能叫。」芬蘭可以說是靠其外交政策來維護其中立,這是芬蘭利己以求生存的方法。在經過多年的忍耐,蘇聯解體的今天,芬蘭人也逐漸的獲得了完全的中立,可說是苦盡甘來。
芬蘭的例子對於台灣很有啟示性,在中共仍不放棄對台動武及動不動就文攻武嚇的今天,台灣就像當年生存在蘇聯身邊的芬蘭一樣,難免受到中共的影響。而且,台灣與中國僅隔一台灣海峽,中國這個大鄰居若發動戰爭,不僅美、日各國都很難在戰爭初期就伸出援手,就算能及時援助台灣,戰爭也會對台灣的繁榮造成很大的損害。因此,台灣在現階段的逐步獨立並朝中立發展的政策,應該重視中國的反應,只要在不違反(1)維護台海和平;(2)有益台灣獨立的地位;(3)朝向台灣中立化發展的前提下,部分國家政策可考慮對中國採取友善的態度,並且能適度節制政府和媒體的反應以取得中國的信任。逐步地讓中國減低對台動武的可能性,最後轉而支持台灣中立的存在。我們必須清楚地讓中國明白,台灣的存在是有益於中國的發展的,台灣也有能力協調中國與其他列強間的爭執,並且台灣將不會成為任何一國用來箝制中國的「不沈的航空母艦」。具體而言,台灣在尋求中立的初期應與芬蘭一樣用外交政策來增進中立化,試圖促進中國的民主化並且在經濟上影響中國(並不是讓資金無限制的流入中國,而是由政府擬定一套策略,在商業界的配合下,利用台灣的經濟力量協助中國經濟並掌控中國經濟,例如:與外國籌組多國企業再進入中國投資是防止中國套牢台灣資金的方法;讓勞力密集、技術較低的夕陽產業前往中國發展,而台灣掌控高科技、關鍵零件生產等方式以確保台灣的利潤等),在某些外交場合幫助中國與西方溝通。最後在雙方互相信賴的基礎下,如果能夠像芬蘭與蘇俄一樣簽訂互不侵犯條約確保台灣的中立,則是最好的結果。
王文山教授所著之《和平七雄論》提到有些中國人對台灣的印象是「台灣是西方的狗腿子」,中國動一下,說幾句話,射個飛彈,就看到四鄰震動,台灣亂的烏煙瘴氣,真是爽極了!殊不知,台灣之所以尋求西方列強的幫助,是因為中國對台灣的威脅。台灣若能採取妥協中立的方式,不但可以用中立來表明台灣的獨立和不偏向中國或西方國家任何一邊的決心,更可以表現與中國合作的誠意,台灣不是「西方的狗腿子」,而是中國的好鄰居。
關於台灣的妥協中立,各位可能會有以下的疑問:
Q1:芬蘭化或妥協中立,聽起來像是苟且偷安?(這是前面提到過的那一位住在紐西蘭的朋友的疑問)
A1:妥協中立是避免戰禍的手段,所謂妥協並不代表放棄台灣的主權與防衛,事事聽命中國,而是利用政策緩和兩國的關係,最終達到讓中國承認台灣主權的目的。芬蘭當年跟蘇聯打仗,犧牲了很多寶貴的生命,後來採取這種手段,不但維持了芬蘭的中立國地位,也在蘇聯瓦解後(中國對台灣抱持領土野心的共產政權,也不是永遠能夠持續下去的)取得了完全的中立。妥協中立對台灣是有利的,並不是苟且偷安,或著可以說的確偷安,但絕不苟且。一旦主權受武力侵犯,民主體制被威脅,台灣還是必須以戰爭的方式來保障自己最根本的存在。然而,我所想的是如何在不違反台灣主權獨立原則的情況下儘量避免戰爭,我重視的是台灣人的鮮血與幸福。
Q2:(這是幫中國問的)你們心裡想的是妥協中立,我們為什麼要信賴台灣?
A2:妥協中立對台灣和中國都是有利的。如果台灣人民自決的結果選擇了繼續維持獨立,則台灣和中國的關係就只有兩種選擇:一、互相敵對的國家;二、互相合作的國家。假如不幸發展成第一種情形,不可否認的,中國的軍事實力相當強大,然而台灣能對中國造成的損害也是十分可觀的。而且一旦台灣不得不尋求外援,列強勢力就會大幅介入中、台之間,中國的發展也會受到限制。如果是第二種情形,兩個和平且密切合作的國家所能發揮的力量並不一定較一個用武力統一的國家小。而且尊重台灣人的民主決定,對中國在國際上的形象和實質影響力都是有所助益的(我們可以看到,亞洲各鄰國對中國的擴張勢力莫不憂心忡忡,中國在世界上給人「流氓國家」的形象,中國人在外國也沒有受到應有的尊重。這並不完全是國力強弱的問題,而是關乎一國對民主、人權、和平等普世價值是否重視)。中國要是不能接受這種妥協中立,為了不為台灣人所接受的「祖國統一大業」而與台灣敵對,不但雙方的實力都會因此而內耗,中國本身所希望的「超英趕美」與「二十一世紀中華民族(華人)站起來」等目標,也會因此受到西方勢力的牽制而成為幻影。要做兄弟之邦還是做仇敵,端看中國領導人的智慧。
2.瑞士化中立(完全中立)時期:
數世紀以來,瑞士一直因為聯邦的利益、宗教的不同及經濟的衝突而維持獨立於歐洲其他國家之外,中立的觀念一直存在人民心中,瑞士人民深信以決心及力量保障獨立比任何國際條約保障都有效。瑞士的軍隊素有勇名,甚至因為在歷史上瑞士軍隊有忠心保護教宗的經驗,教宗的護衛現在還堅持一定要是瑞士人(在梵諦岡可看到這些護衛穿著異常鮮豔的傳統"軍裝")。基於此一因素,進攻瑞士所會引起的軍事危險和戰勝瑞士可能得到的勝利果實比較,是得不償失的,勝利的吸引力很小。在鄰國眼中,瑞士國土唯一的誘惑,就是他的戰略價值。瑞士控制著某些重要的阿爾卑斯山隘口,四百年來,鄰近瑞士的列強均認為,讓瑞士保衛這些隘口,以阻止其他交戰國通過,比試圖從瑞士手中奪取這些隘口對自己更有利。因此,瑞士的存在對列強而言不但是個緩衝區,避免直接與其他非中立國接壤,更是國界安全的保障,藉由瑞士來確保自己國界的安全。在瑞士對於自己的中立與主權獨立的努力維護下,1815年各國簽訂了「巴黎和約」,宣示「為維護歐洲各國真正的利益」一致承認並保護瑞士的中立。至此,瑞士從依靠自己的實力來維護中立更進一步獲得國際條約保障。另外,瑞士的中立還有「內部團結」的考量,我們都知道瑞士分為德語區、法語區和義語區,宗教上又可分為基督教和天主教兩大人口,中立是維持內部團結並避免外敵藉口入侵的方法。
瑞士對維護自己的中立有一套獨特的安全政策,是由外交與可靠的國防力量所構成的。瑞士的國民兵制令人驚豔,定期的短時間訓練再加上武器分配得宜,一旦發生戰爭,瑞士的軍隊在短時間內就能從各地攜帶著武器迅速集合,並且整個過程井然有序,連那個人要坐在火車上那個位子都已經安排好了,如此寓兵於民的戰力值得台灣學習(當兵最痛苦的不是體力的訓練,而是時間的不自由。瑞士國民兵制將可改善台灣徵兵制對年輕人時間利用上造成的不方便,改善從軍意願)。瑞士學者達尼克(Gustav Daniker)曾說:「武裝中立是瑞士中立的方法,此一政策的目標是要使強國相信她是一個穩定的因素。」瑞士軍事戰略的基本構想是「雙重阻延法」,先已有效的軍事準備行動勸阻他國破壞中立的舉動;如果失敗,則以軍事行動儘量阻止敵人在瑞士領土達到其目標(例如:讓中國或其他國家佔領台灣變得損失重大且沒有意義)。瑞士的軍事專家也認為,如果敵人入侵,瑞士的中立已被破壞,可與另一方結盟已對抗之。另外,瑞士也同時與東、西方國家,第三世界不結盟國家保持良好關係。瑞士雖不是聯合國正式會員,但是卻積極的扮演中立國的國際角色,努力盡其國際義務。我們可以看到,許多國際組織的總部都設在瑞士境內,各國也都相信瑞士中立的立場,在發生糾紛時樂意接受瑞士的調停。瑞士雖為西方民主國家,但卻能和共產、社會主義等國家保持友好關係,堪稱中立國的典範。
台灣的瑞士化(完全中立)時期應該是和中國的民主化、自由化並進的。中國如果能夠平等對待台灣並尊重台灣人的自由意志,台灣就可正式由芬蘭化的妥協中立進到瑞士化的完全中立的階段。不管中國屆時採取的是何種國家體制,成為一個完全中立國,台灣就必須同時與民主、共產國家交往,國民黨政權所帶來的堅決反共(或反社會主義)意識型態將不可能再適用。但在此同時,台灣也必須有堅強的國防力量保護自身安全,瑞士的國民兵制可供台灣參考。基本上,台灣島內已經高度開發,鋼筋混凝土建築從南到北林立,整座島就像一座巨型的碉堡,加上四周有台灣海峽保護,要攻打台灣要有進行登陸戰與都市戰因而損失慘重的心理準備。台灣又是位居海運輻軸地,各國不會允許台灣航道被封鎖,因此,台灣有優良的完全中立的條件。台灣可藉由本身的軍事和經濟實力讓列強明白,佔領台灣不如留下一個中立台灣對其更有利,台灣的安全就是亞洲的安定,就是世界的利益;台灣願意善盡國際義務,台灣的存在也是必須的。如此一來,台灣的中立受到威脅時,將會有許多「台灣中立的保障國」挺身而出。
台灣內部也存在著族群衝突的問題,中立是學習瑞士團結內部的方法。完全的中立將可以避免外國藉由「民族感情」等方法分化台灣,影響台灣內政。因為台灣中立化以後,對待各國採取的是不偏不袒的態度,能夠與各國發展正常的交往關係。如同瑞士的法語區、義語區和德語區各有與其語言、文化相近的鄰國但卻能藉中立保持團結一樣,台灣原住民、福佬人、客家人以及中國移民也可藉由中立消除彼此的猜忌,以公平而開放的精神和各國往來(包括中國)。中立是台灣人最大的利益,也代表各族群的妥協與尊重台灣主權獨立的共識。
有關台灣的完全中立,各位可能會有以下的疑問:
Q1:台灣完全中立後,還能加入聯合國嗎?
A1:各位都知道,瑞士是自願「不」參加聯合國的國家,因為瑞士害怕她傳統的中立地位會受到聯合國某些會員國義務的破壞。不過世界上其他的中立國,比如奧地利、芬蘭、瑞典都有加入聯合國。中立國在聯合國裡扮演的角色十分微妙,主要是負責紛爭的溝通協調工作,執行人權相關事務等,這些工作瑞士雖然沒有加入聯合國也同樣進行著。今天台灣因為國際法上地位的問題被排拒在聯合國之外,如果成為中立國,加入聯合國看來也就沒有那麼急迫了(甚至還可以主動拒絕加入)。
Q2:還有其他強調台灣中立化的方法嗎?
A2:與各國簽訂承認台灣中立的國際條約是一個方法,台灣至少應嘗試與各個鄰國訂立類似的條約,確保台灣的完全中立。另外,直接在憲法中規定台灣中立的地位也是一個很好的方法,雖然台灣的憲法並不能拘束外國,但可以表示台灣中立的決心,並為外國的信任台灣中立提供了很有利的條件。
以上僅就台灣的中立化舉了芬蘭與瑞士為例(有關中立國的歷史與重要政策,主要參考的是劉青雷先生所著的《中立國與不結盟運動》一書),並依此概分為妥協中立與完全中立兩階段。要強調的是,兩階段之間並不是截然劃分的,妥協中立與完全中立雖有時間之先後,但執行的政策是交錯的,而且也沒有一個特定時間點來區分兩個時期。至於實務上要如何操作的問題,則是屬於政治及國家決策的部分了,還有賴大家一起努力。或許有人會質疑:台灣真的有辦法成為永久中立國嗎?我只能說,這是在目前的情況下對台灣最有利的選擇,台灣的幸福總在不斷的殖民及與中國的分分合合中被犧牲了。中立是困難的,但問題的重點在於我們想不想成為像瑞士一樣的東方人間仙境,想不想讓我們的子孫免於戰禍,有沒有決心追求台灣主權的獨立與尊嚴!
「讓福爾摩沙成為台灣人的流奶與蜜之地吧~」
是否應該接受一國兩制?
「一國兩制」是中國政治上的大發明,此種中央與地方關係的模式無法以傳統西方的模式來加以理解。我們若把中央與地方的關係看做一條連續光譜,最右邊是完全偏向中央的中央集權制,最左邊是地方權限較大的聯邦制,單一國的地方自治團體權限通常於中央集權與聯邦制之間跳動。而中共的「一國兩制」(對台灣)甚至比採聯邦制的羈束還要鬆散,聯邦制的各邦通常不具國防、外交權,「一國兩制」允諾台灣可以保有自己的軍隊(與港、澳不同),並且保留政府機構,原有的最高級別官員可以留任,不像港、澳回歸後要選舉產生行政長官並報中央政府任命。此種高度自治是世界上迄今為止程度最高的地方自治,地方權限已經達到躍出光譜之外而介於聯邦制和邦聯制之間的程度,也就是「在一個中國的名義下,有著接近於兩個國家的實質。」採納聯邦制還不如接受一國兩制!然而,台灣是否因此就應該接受「一國兩制」,併入中國成為其台灣特區呢?我們以下就來檢討「一國兩制」對台灣的適用性。
「一國兩制」理念的形成首見於1979年鄧小平訪美時,提出「我們不再用解放台灣這個提法了,只要台灣回歸,我們將尊重那裡的制度」;1982年鄧小平會見英國首相柴契爾時,重申「葉九條」所宣示的「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不僅適用於台灣,也適用於香港問題,中共並於同年增修憲法第三十一條「特別行政區」的規定,作為「兩制」的憲法基礎;1982年鄧小平發表構成「一國兩制」主要內涵的「鄧六條」,並在1984年會見美前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布里辛斯基時說:「統一後,台灣仍搞它的資本主義,大陸搞社會主義。但是是一個統一的一個中國,一個中國、兩種制度。」同年趙紫陽於政府工作會報中提「統一後可以實行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並獲得通過;1992年中共將「一國兩制」納入黨章,「一國兩制」始由鄧小平的個人理念正式變成中共黨和國家的政策綱領。1995年江澤民發表延續「一國兩制」理念的「江八點」;「一國兩制」並於1997年的香港回歸及1999年的澳門回歸被正式實踐,從政策階段更進一步到了操作階段。 依照中共的歸納,「一國兩制」共有四個基本點:1.一個中國:即一個國家只能有一個主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中國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這是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前提;2.兩制併存:但社會主義是主體,資本主義是過渡時期的補充,兩制非對等;3.高度自治:除國防和外交外,餘台灣皆可自主;4.和平談判解決:每一個主權國家皆有權採取自己認為必要的一切手段,包括軍事手段,來維護國家和領土的完整。
前面我們就「一國兩制」的由來及其主要內容做了簡單的介紹,接著我們要對「一國兩制」這個制度的本身做檢討:(一)一國兩制的自治程度雖然較聯邦制還要來得高,但是一國兩制的內涵來自於一連串的政治宣言(葉九條、鄧六條、江八點等),是一個「人治」底下所建構出來的制度,其「法治」層面的保障僅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的:「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條文中清楚的顯示了特區內實行的制度以"法律"定之,換言之僅是法律保留而非憲法保留,只要通過修法程序輕易的就可以改變特區的制度。更嚴重的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所設立的資本主義特區,抵觸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及第五條:「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這種憲法規範的內在衝突運用和諧性解釋原則的結果,憲法三十一條的特別行政區就必須實施社會主義制度,否則無法處理這種前後條文互相矛盾的情形。可見中共允許特區實施資本主義制度是人治凌駕法治的結果,是一種不穩定的政策。(二)一國兩制基本上是中共分階段達成統一的一種工具。先由「形式統一」上著手(一個中國,兩種制度);再進一步謀求「實質統一」(一個中國,一種制度),成就中共兵不血刃「完全統一」戰略性的結果。我們可以看到一國兩制的第二個基本點「兩制併存,但社會主義是主體,資本主義是過渡時期的補充,兩制非對等。」以及香港基本法第五條:「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一國兩制僅保證香港五十年不變,就可以明瞭一國兩制的過渡性、工具性,最終這些特區還是要和中國大陸「一制」的。(三)就算前揭問題中共可以透過修憲來解決,在"一個中國"境內,人民僅因為居住在不同的地區,就可以獲得不同的待遇,也違反了平等權(原則)!中國人民可以忍受台、港、澳居民的 "特權"而不眼紅嗎?另外,一個主權國家內部長期存在兩種以上不同的制度,就跟列邦欠缺「均質性」的聯邦國一樣,有沒有辦法調和是很大的疑問。(四)一國兩制允諾台灣可以保有自己的軍隊、原有的最高級別官員可以留任,看似十分優惠。但光保有軍隊,武器的後勤補保如果無法繼續由歐美取得,不出十年就會形同廢鐵,台灣軍隊存在有何意義?最高級別官員可以留任也是一種招降的手段,引誘這些官員出賣台灣以保其官位。忽略了台灣是民主社會,官員去留由人民決定,私相授受只是更凸顯了中共政權的不民主。(五)一國兩制原來是針對「台灣問題」所設計的,只是因為因緣際會而先實施於港、澳回歸上。港、澳目前是中國「一國兩制的樣板」,中國都多次介入香港內政,嚴重違反一國兩制的承諾(ex.推翻香港終審法院對大陸港人子女在港居留權的裁定、要求香港自行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制訂反顛覆法等),等到有天台灣真的併入中國,這些樣版及一國兩制的制度已無必要繼續存在,中共會不會立即撤廢這些特區非常讓人憂心。(六)西藏的前車之鑑。中共類似一國兩制的最初嘗試是在西藏:1949年底,中國人民解放軍入侵西藏,在大軍壓境之下,達賴喇嘛被迫接受了"和平解放"西藏的「十七條協議」。根據十七條協議,中共確立對西藏的主權,但承諾西藏可以「高度自治」,保留其政教合一及達賴、班禪的權力。西藏的國防、外交由中國政府掌管,內政由達賴及其噶廈(西藏政府)管理,實際上就是現在的一國兩制。協議簽訂以後,中共逐步介入西藏內政,導致了1959年的的藏人抗暴救國起義(中共稱之為「平息反革命叛亂」,共造成了80,000藏人死亡、達賴喇嘛及 100,000藏人流亡印度;接下來的文革期間,更有110,000喇嘛被迫害致死、250,000喇嘛被迫還俗。),西藏的一國兩制實行將近八年就宣告破滅。在十七條協議下中共不僅得到西藏的主權,取得主權之後更進一步的剝奪了西藏的自治權。近年來達賴喇嘛多次要求比照港、澳模式在西藏實行一國兩制,中共皆斷然拒絕,並斥之為「藏獨」,中共一貫的迂迴手法及欠缺落實一國兩制的誠意由此可見。
香港、澳門是英、葡的殖民地,其命運由宗主國掌握,且其依賴中國太深,也未曾成立過主權國家,因此被迫回歸中國。台灣在日本簽訂舊金山和約放棄台灣後,就沒有宗主國,台灣的未來可以由台灣人自己決定。(參照李憲榮《「一國兩制」,香港之鑑》一文結論)今天,台灣人有了自己的國家、自己的政府,有沒有必要放棄自己的幸福與保障,接受「一國兩制」這種矛盾又不確定的過渡性制度,值得大家深思。李登輝前總統於《李登輝執政告白實錄》中的這一段話:「......這就如同摩西當年帶著族人出埃及到西奈半島的過程,來來回回走了五十年,始終走不進迦南地,有人寧願回去作奴隸,可以有飯吃,不需要承受苦難,自尊心不夠的情況非常普遍。『不只以色列如此,台灣亦然』。台灣長期的移民社會型態,人心浮動,也一直缺乏進入迦南地建立國家的決心。甚至現在有人看到台灣似乎不穩定就動搖......」也正顯示了台灣某些人看到中國經濟與國力的成長速度,就願意讓台灣降格為中國的地方政府,回去和中國統一成為中國的一省,即便一國兩制背後存在這麼大的「陷阱」也視若無睹!香港接受一國兩制之後,生活水準不斷下滑,經濟照樣衰退,「經濟磁吸效應」使得香港的資金加速流向中國這個無底洞。在香港人對一國兩制的信心直直落,開始抱怨難以背負整個中國經濟沈重的包袱之際,台灣還要跟著回去當人家的地方政府嗎?
台灣有無可能與中國共組聯邦或邦聯?
近年來,某些統派人士在明瞭台灣民眾對一國兩制接受度不高之後,轉而提出以聯邦或邦聯的方式與中國達成統一。不可否認的,由於美國實施聯邦制的成功與一般人對聯邦及邦聯制度的不瞭解,此種主張的確吸引了一些民意支持。以下我們就來檢討聯邦與邦聯制度在兩岸關係上可不可能被適用。
首先,我們必須要認識的是「聯邦制」中的各「邦」,並非國際法上的「國家」。因此,邦的權限雖然比單一國底下的地方團體大,甚至有「國中之國」的稱呼,但終究不是主權國,例如:台灣若與中國共組聯邦,必須放棄目前主權國家的地位,降格為地方團體。一個國家是否採行聯邦制有兩個區別標準:1.地方團體有自主的組織權,可以制訂其根本組織法(ex.邦憲法/州憲法);2.地方團體同時又具有參政權,可選任代表組織議會,參與中央政府行使立法權(ex.列邦院/參議院)。(參照薩孟武《政治學》,聯邦國與單一國的區別) 台灣與中國共組聯邦,事實上有許多窒礙難行之處。(一)中國古代曾實施封建制度,此種制度與聯邦制較接近,如果有封建歷史那地方權限通常會比較大。但中國自漢朝以來就開始實施郡縣制度,此種中央專制集權的歷史已維持數千年之久,因此中國並不具備實行聯邦制度的歷史、文化背景。(二)就基本制度面而言,台灣實施的是資本主義制度與民主政體;中國則是社會主義制度與專制政體,雖然在聯邦國的歷史上帝政時期的德國有過實施君主制、貴族制與共和制的各邦共組聯邦的例子,然而這種無限制的自主組織權可能造成各邦的桎梏與衝突,國家也跟著失去了基本的立國精神,因此現代的聯邦國家多對各邦的自主組織權做出限制,屆時要以台灣還是中國的制度為基準便會產生問題。(三)若欲實施聯邦制度,台灣與中國都必須放棄其原本的主權國家地位,共同成立一新的聯邦國。在單方面要求任何一方放棄國家地位併入另一方的方式不可能被接受的情況下,中國放下身段捨棄其國家地位,與他所認為叛離的一省平等地共組國家的可能性不高。(四)台灣與中國國土面積相差過大,如果要實施聯邦制,中國內部勢必還要進行分割(列邦),中共有沒有辦法接受將大一統的權力下放各邦令人相當懷疑;同時,中國內部的列邦能否維持其自主自治的地位也讓人不放心。(五)即便兩岸能夠共組聯邦國,國家成立以後內部的權力分配也是問題。 G.Jellinek曾謂:「民主的聯邦國,在議會的兩院中,必有一院行使列邦院的職權,每邦代表人數相等,此種諸邦平等的代表權可以表示列邦院是代表諸邦的。」台灣以三萬六千平方公里的叢爾小島、兩千三百萬的人口,與面積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人口十二億以上的中國共組聯邦,就算中國內部已經過分割,按照中共目前三十個左右的行政區劃分,屆時中國列邦相對於台灣仍有30:1的表決優勢,如果按照人口比例決定代表人數那更是將近60:1的壓倒性優勢。對於這種不平等的代表權誠如H.Kelson所謂:「近時憲法常依諸邦人數多寡,使諸邦選任代表於列邦院。這個原則完全實行,則國民院(眾議院)與列邦院(參議院)將無區別,從而列邦院就要失去其原來的意義。」「列邦院內諸邦的代表權既然不能平等,則一邦或數邦在決定聯邦意思之際,就會產生一邦對他邦掌握霸權的情形。」因此,在聯邦制底下,台灣與中國若不能擁有平等的代表權,台灣就會淪為中國的附庸,採行聯邦制並無法為台灣提供任何保障,台灣人民無法接受;若給予台灣少數優勢的特別保障,讓台灣代表人數與中國相等,則台灣人此種優勢、少數統治多數的地位勢必引起中國列邦的眼紅,中國大陸形同台灣的殖民地一般,相信中國人民也無法接受。是故,「聯邦制」並非兩岸統一的萬靈丹,「兩岸共組聯邦國家後,將會像美國一樣富強」也只是不切實際的幻想罷了。
接下來要探討的是邦聯的部分。邦聯是許多國家對外要保護領土的安全,對內要維持各國的和平,而設立的一種聯合。其與聯邦不同的,照P.Laband等之言,邦聯以條約為基礎,聯邦以憲法為基礎。前者僅有國際法上的性質,後者則有國法上的性質。(參照薩孟武《政治學》,聯邦國與國家聯合的區別)由此可知,邦聯的組成比聯邦來的鬆散,以條約為基礎,各分子國的關係僅為國家聯合,並未共組一上位的國家,分子國仍保有其國際法上主權國家的地位。既然邦聯的組織基於條約,則邦聯條約要變更時,依國際法的原則需要所有分子國的同意。如果邦聯有違憲或違法的行為時,分子國可以行使「取消權」,將該行為宣告無效並拒絕服從;邦聯的行為如危害分子國的生存,分子國甚至可以行使「脫離權」,退出邦聯。是故,台灣欲與中國共組邦聯,最重要的是雙方互相承認對方的國家地位。在目前中國將台灣視為是叛離的一省,也不承認台灣是一個國家,更拒絕與台灣以國家對國家的地位對等談判的情況下,根本不可能簽訂共組邦聯的條約。更何況中共到目前為止拒絕以「一國兩制」以外的方式解決台海問題,邦聯完全沒有存在的空間。因此,若在兩岸和平共處且有充分合作善意的情況下,台灣與中國這兩個國家為了其國家利益簽訂條約組成邦聯當然是一件好事。但在目前中國謀我日亟,不斷文攻武嚇打壓我國的情況下,一廂情願地提出兩岸共組邦聯的主張是沒有任何實行可能的,只能算是提供兩岸"未來"可以選擇的一種合作方式吧!
澎湖共和國?XX共和國?
「台灣要獨立,行。不過如果有天澎湖也要獨立,台灣人同意嗎?」這個問題在主張人民自決的場合,經常被反對者提出。精確一點的說法是「人民自決是否會流於『無限分割』的迷思」,這的確是討論人民自決時應提及的問題。不過,我們通常會把它拿來檢驗「誰有權行使人民自決」的要件,而不是拿來當成「反對人民自決」的理由。因為,這個問題只有學理上討論的價值,在實際運用上並不曾發生這個問題。所有行使人民自決的案例中,沒有一個陷入「無限分割」的情形,除了由於人民自決有其特殊條件外,自決後能不能在國際上生存下去也是關鍵的考量。
曾經有個中國網友在網站上問說:在美國買一塊地,然後移民,然後獨立, 行不?我們可以回答他:go ahead,just do it!首先呢,那些移民要具備長久居住當地該地的要件,不能說今天搬過去,明天就要自決。這樣對該地根本稱不上有認同,或是生命共同體,第一個條件可能就不具備了。即便可以,這塊地還必須有辦法和美國其他的土地做區別,就是要具有獨特性,讓人足以明顯區辨,所以可能要選擇一個特別一點的地點了。再來就是舉行公投,獲得通過。接著,除了要滿足國家的要件外,還要有意願且有能力履行國際義務,到這個階段,「美利堅合眾國中國」獨立計畫可能就失敗了。人民是誰?全家人加上小狗小貓。政府在哪裡?一個人從總統兼行政院長到行政機關的工友。這個"國家"是否有辦法維持生存?自己種田、種菜或生產什麼東西對外貿易呢?反正就是要有辦法維持人民的生活就對了。要課徵關稅嗎?那別的國家也要課關稅。貨幣呢?有辦法與外國匯兌,並維持一定的幣質嗎?國內經濟呢?早上起床"全國人"出外工作,到美國賺錢,連"總統"都是,國土內空無一人,而且出境的時候還要考慮美國政府願不願意發給簽証的問題。比較直接的說法就是:這是在抬槓。
上面的例子雖然看起來像個笑話,不過把他套到「澎湖共和國」、「台北共和國」等等反對人民自決者經常提出的反駁上還是可以適用。今天一個地區的住民要形成對該地共同的政治認同感,並不是那麼容易的。而與周遭不同的社會生活、政治要求也不是那麼容易可以分離出來。例如:台北人只認同台北而不認同台灣;台北人的生活與台灣人的生活可以分離;台北人的政治要求與台灣人不同;台北可以輕易從台灣中區隔出來......等這些條件都不具備。這樣的討論並沒有實際上的意義。
要獨立是需要一些現實條件的,而台灣具備了所有的條件。如果台灣內部有那個地方也有這些條件,而且他們願意且希望與台灣分離的話(別忘了還有這個主觀上的因素),就去做吧!有辦法形成國家,不妨就讓它獨立。只有一個無法讓人民幸福的國家,才會時時擔心她的一部份想分離出去。
要投,大家一起投?
相信大家都在電視上看過,中國官員理直氣壯的說:「要投,我們十三億大陸同胞一起投!」這個還真的是搞錯了自決的概念。我們以下要說明的就是誰有權進行人民自決?哪些人有投票權?的問題。
可以行使自決權的主體可分為兩類:a.殖民地的人民;b.由民族的概念所延伸出來的「人民」(people):這種人民主觀上要有政治上(而非文化、歷史上)的認同感,具有群體的意識。客觀上則是要住在一塊「足以構成獨特的政治地理單元(區域)」以及「人民具有共同的生活、政治要求等共通性(簡單的說就是與其他地區可以分別的生命共同體)」。具備有這兩種要件的人民就可以行使自決權,大家可以拿來和台灣比對一下。
因此,台灣行使人民自決而進行公民投票時,居住在台灣的2130萬台灣人都有投票權,應該沒有疑問。至於對面的13億中國人,大家稍微思考一下,就會發現13億中國人不能投是自然的道理。首先,我們看自決的要件,中國的13億人並不住在台灣(獨特政治地理單元),也沒有相同的政治認同,和台灣更不是生命共同體(反而用飛彈對準台灣島上的生命),當然沒有投票權。再來,我們可以回想殖民地獨立的例子以及加拿大逵北克省公投的例子:如果說殖民地母國人民也具有投票權的話,有多少殖民地能獨立?同樣的道理,如果加拿大其他省的人民也能參加逵北克省的公投,那逵北克的公投還有何意義?自決是特定區域人民決定自己的政治未來的方式,讓殖民地的母國、原本領有該地的國家、甚至外國的人民都有投票權,那還叫「自決」嗎?我想那些中國官員應該不至於不知道這個道理,只是政治使然吧!
今天,逵北克是加拿大的一省,加拿大政府都有雅量讓逵北克進行獨立公投。中國有什麼立場可以反對台灣自決公投?即便台灣目前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統治之下,台灣人民還是可以像逵北克人民一樣要求公投,更何況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統治過台灣。這些反對、阻撓台灣人民自決權利的國家、統派人士,不但缺乏民主素養,缺乏尊重人權的精神,更缺乏信心!如果中國這麼好的話,如果台灣人像你們說的都那麼企求統一,支持台獨只是一小撮人的話,還怕台灣人不選擇併入中國嗎?為什麼不敢讓台灣進行自決公投?
憲法沒說可以公民投票,所以不能投?
以往「中國」國民黨談到公投時,曾以憲法沒有規定公投,所以不能公投作為拒絕公投的理由。這樣的言論真可說是史上一大騙局!但是經過媒體再度毫不考慮的加以渲染之後,民眾對這樣的觀念也似是而非。憲法,真的沒有規定可以公投嗎?
既然說是騙局,那憲法上當然有規定。翻開憲法第十七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條文中的「創制及複決之權」就是對事提議或複決的權,是憲法對於直接民主的規定。不能以憲法用語是「創制複決權」而非「公民投票權」,就說憲法沒規定可以公投吧!(這叫政黨與媒體一起玩文字遊戲,矇騙大眾。在台灣,還算常見。)
但是憲法十七條的規定,只是承認人民有這樣的權利,至於範圍如何,要如何行使,則規定在另外的條文。憲法一百二十三條:「縣民對於縣自治事項,依法行使創制複決之權...」在地方層級是沒有爭議的,立法院有義務立法(公民投票法或創制複決法)讓縣民行使憲法上權利。至於在中央(全國)的層級,以往的規定是在憲法二十七條(國大職權)第二項:「關於創制複決兩權...俟全國半數之縣市曾經行使創制複決兩項政權時,由國民大會制訂辦法並實行之。」在這個地方曾有爭議,有兩種解釋方法:(1)創制複決權是保留給國大行使的,只是國大要等到全國半數縣市都行使過創制複決權後才能行使。也就是說,就算立法院制訂公民投票法(或創制複決法,下同),也不能讓人民對全國性政策或事務進行公民投票。(2)第二種說法是認為創制複決權是一種直接民主的制度,國大是一種間接民主的代議機關,本質上不可能讓間接民主的機關來行使直接民主的權利。憲法在這邊的規定,不是一般典型的創制複決權,而是在人民的創制複決權外,額外給國大的另一種創制複決權而已。人民的創制複決權和國大的創制複決權是並行的,而且國大要等到全國半數縣市都行使過創制複決權後才能行使。也就是說,立法院制訂的公民投票法,可以有讓人民對全國性政策或事務進行公民投票的規定。
在當時,基於直接民主的理念和人民行使權利事實上的需要,我個人贊成第二種說法。而在2000年4月的憲法增修條文通過後,增修條文第一條第二項凍結了憲法二十七條第二項的效力,國大也成為「任務型國大」,全國性的創制複決權就應該歸與人民來行使。將之解釋為我國直接民主僅限於縣自治事項是跟憲法原意明顯不符的。所以,人民有權行使全國性的創制複決,應該已無任何爭議。但是,在台灣除了「諮詢性的公投」(也就是不具法律效力,結果只做為參考的公投,類似以公投的方式進行民意調查。這種公投是就算憲法沒有規定也可以進行的)舉行過外,立法院並沒有制訂公民投票法來讓人民行使創制複決權,這是一種立法怠惰,應該要有人想辦法去提起大法官解釋才對。
總而言之,我國憲法絕對有可以公投的規定,而公投的範圍也應該是地方性事務或全國性事務都在範圍內。如果說這些政黨、媒體欺騙大眾不能公投的原因,只是為了怕台灣人行使人民自決權,很明顯的是弄錯了前面所批判的「人民自決=公投=獨立?」的觀念。人民自決是即便憲法沒有規定,人民也可以行使的權利,因為它是一種獲得普世肯認的基本人權。很多殖民地也沒有制訂公民投票法作為依據,他們都是在聯合國的監督下進行公投的。
為什麼台獨志士會主張公民投票?
台獨志士之所以主張公民投票的原因有二:
1.公民投票是符合民主原則的一種政治地位決定方式。我們可以看到,台灣的民主化運動與台獨運動一直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台獨志士除了希望建立台灣的國家主體性外,同時也追求政治的民主自由與人民基本權利的解放。因此,台灣以公民投票的方式達成宣示國家獨立的結果,與台灣民主化、本土化、獨立化的進程最為一致。 事實上,台灣島內並非只有獨立的聲音,也有贊同與中國統一者,或支持以其他形式(聯盟、國協、邦聯、聯邦)與中國達成整合者。如果不以民主的方式來反應人民的公意、不給予其表達意見的機會,勢必會加深台灣內在的衝突,也違反了程序正義。因此,台獨志士並不像過去統治台灣的專制政權,以一人或少數人的意見決定台灣「必須」追求與中國的統一,而忽視了人民的政治權力。
2.公民投票是一種和平解決兩岸問題的方式。中共雖一再宣稱希望和平解決兩岸問題,但私底下卻加速擴充軍備,將更多的導彈瞄準台灣,這是中共在國共內戰時就經常使用的「和戰兩手策略」分化伎倆。而中國政府所提出和平解決兩岸問題的途徑,除了台灣接受一國兩制或併為中國的一省外,別無其他選項。換句話說,也就是中共企圖以武力逼迫台灣接受其"單一的"和平方案。最近中共一再提出「兩岸需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上恢復談判」,以台灣先承認自己是中國的一部份為條件然後才能繼續兩岸會談,即為明證。大家都知道,中共的「一中原則」始終都是內(對台灣)外(對國際)有別的:對內中共可以接受「92共識」、「一中各表」等讓步,但對外中共從未改變「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代表」的宣示。迷惑了某些台灣人的「92共識」、「一中各表」等讓步主要是為了讓台灣落入「先接受一中原則」的陷阱。一旦台灣接受一中原則,承認自己是中國的一部份,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又於國際上代表著中國,台灣(or中華民國在台灣)便喪失國家身份而僅能以中國的一個地區或叛離的一省的地位中共談判,接下來能談的就只有是要採「一國兩制」或「直接併為中國一省」,以及中共接收台灣的時間和步驟而已。這是我們對中共所謂的「和平統一中國」應有的認識。 台灣住民於此種條件下,以公民投票來行使人民自決權,進而於國際的監督下和平民主的決定台灣的前途是對台灣最有利的方式。不可諱言的,中國是對台灣最具敵意的一個鄰國。台灣除了必須維持相當的軍事能力,讓中國理解到侵略台灣必須付出慘痛的代價因而放棄武力犯台外,民主、自由更是台灣拒絕中國侵略的磐石。當台灣人以公民投票決定台灣的未來時,中國既無正當理由也找不出藉口出兵台灣,否則即是公然對抗台灣人民的共同意志,也是對世界上所有實行自由民主制度國家的挑釁。每一個擁有意識能力的自然人,對於其他人試圖控制自己的行動都會感到不悅,台灣人,你能忍受讓別人決定自己生長的土地的未來嗎?
人民自決 = 公民投票 = 獨立?
既然人民自決已經成為一種普遍的人權,但是自決並不是一個人的自決,要如何達成自決的公意呢?答案就是「公民投票」。事實上,今天人們在行使自決權時,無可避免的會採取公投的程序,以民主的方式確定住民的「公意」。
「公民投票」並不等於「人民自決」。如前所述,人民自決是非自主自治領土上人民自主決定的權利,這種自決的結果僅對政治地位發生效果;公民投票則不限於政治地位的決定,而是一種由人民直接投票對國家事務做成決策的方式,例如:公投決定台灣是否興建核四。一般而言,民主國家由於人民人數眾多,每件事都由這些人民直接參與決定的「直接民主」是不可能的,因此發展出「間接民主」由人民委託特定人組成特定國家機關來代替人民行使國家權利,例如:代議制度。但是國家的權利既然為人民所有,也就是「統治者與被統治者合一」,我們就必須利用定期改選、責任政治、言論自由等方式來確保這些代替人民行使權利者能夠尊重人民的意見,否則「間接民主」可能會產生統治者和被統治者分離的後果,人民的權利放出去以後就如同脫韁野馬一般不受控制。然而,除了間接民主的制度外,很多國家在其憲法保留了直接民主的設計,以公民投票的程序讓人民直接來決定事務,而不是將他委託給民選的代議機關。尤其是間接民主在這些事務上有其侷限的時候,直接民主制度就可以發揮功能。
因此,公民投票並不等於行使人民自決權,只是人民自決通常會採用公民投票的方式罷了。而為人民自決所舉行的公投也並非只有獨立一個選項,某地區自決的結果可能是獨立(例如:東帝汶藉公投宣示自己是獨立國家)、與他國合併或加入他國(例如:台灣加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其他國家)、與其他自決主體共組國家(例如:台灣進行了自決,中國福建也進行自決,結果兩個地區決定共組國家)、或維持現狀(例如:逵北克自決的結果是繼續留下來當加拿大的一省)。所以,人民自決=公投=台灣獨立是一個錯誤的觀念,自決只是某地住民自己決定自己的前途,至於其結果還要看該地區住民的公意來決定。我們如果認同民主的價值,就應該肯認人民有決定自己政治地位的權利,特別是在會變更人民政治地位的情形下,更需要自決公投。我國政府以往在設立國統會、推動所謂的「國家統一」時,從來不曾問過人民的意見。讓台灣與中國合併而成為中國的一省,台灣將從國家變為地方政府,這是會改變人民的政治地位的。這樣重大到會影響國家存否的決定,需要人民以直接民主制度一人一票來決定,不是立法院、國民大會通過就可以的!人民只是將權利委託代議機關行使,受委託的代議機關可以擅自將權利處分出去嗎?
「獨立需要自決,統一也需要自決!」
何謂人民自決?
人民自決的概念,最早是源自民族的觀念。歐洲宗教戰爭後,保護少數民族的問題更形重要,起初少數民族的問題被視為是一國的內政問題,後來少數民族被迫害、人權被侵害的問題越來越嚴重,外國開始干涉這種少數民族的迫害,代表少數民族對其統治國要求保護或提出自決的要求。民族自決進一步的的具體化是由於列寧的理論以及一次大戰後美國總統威爾遜的提倡的結果。但在列寧及威爾遜剛開始鼓吹自決之時,民族自決是不具有法的拘束力的,僅僅可以視為一種政治上的國際關切而已。而自決剛剛被寫入聯合國憲章時,也只被當成是一種原則性規定來看待。
時至今日,自決已經變成一種基本權利了。這種自決權的確立是經過1960年聯合國通過反殖民宣言,宣示每個殖民地住民應該有自己決定如何與被誰統治的權利,自決原則就在去殖民地脫離母國的的趨勢中被聯合國適用再適用。再加上各國的實踐趨向肯定這種權利以及國際法院發表肯定民族自決是國際法上的權利的諮詢性意見,至此人民自決成為一種普遍的人權而被世人所接受。至於現在將此種權利稱為「人民自決」則是為了與「民族自決」的「民族」概念區別,因為「人民」自決的概念比「民族」自決要來的廣,指的是一種「非自主自治領土上人民自主決定的權利」,自決的結果僅對政治地位發生效果。例如:陳隆志教授就採用這種說法。
在實際的例子上,我們可以發現自決確實成了解決一次大戰後民族與民族、國家與國家間領土糾紛的指導原則,也是二次大戰後許多殖民地脫離其宗主國的主要依據。被視為聯合國所有組織中成就最高的託管理事會(T.C),目的就是在協助世界上的非自治領土透過託管協助,依人民自決達成獨立。因此,所謂「人民自決」只是台獨份子用來鼓吹台灣獨立的一種宣傳,或是大中國主義者所認為的自決權是西方用來分裂中國的招數這樣的說法,其實都是不正確的。
「兩國論」與「主權對等論」是什麼?
1997年7月9日,當時的台灣總統李登輝接受德國之聲(Deutsche Welle)訪問時表示:「......我國並在1991年的修憲增修條文第十條(現為第十一條),將憲法的地域效力限縮在台灣,並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大陸統治權的合法性;增修條文第一、四條明訂立法院與國民大會民意機關成員僅從台灣人民中選出;1992年的憲改更進一步於增修條文第二條規定總統、副總統由台灣人民直接選舉,使所建構出來的國家機關只代表台灣人民,國家權力統治的正當性也只來自台灣人民的授權,與中國(大陸)人民完全無關。1991年修憲以來,已將兩岸關係定位在國家與國家,至少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而非一合法政府、一叛亂團體,或一中央政府、一地方政府的「一個中國」內部關係。......」這段言論後來被稱為「兩國論」。
李總統以上的發言引起了中共的強烈反應,以各種手段文攻武嚇地要求台灣「收回」兩國論。然而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兩國論所提到的「中華民國憲法效力僅及於台灣地區」、「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效且合法的統治中國大陸」、「台灣的民意機關代表由台灣人民選出」、「台灣總統、副總統由台灣人民直選」、「台灣國家機關的統治正當性來自台灣人民(依國民主權原理)而與中國人民無涉」這些要點都是台灣與中國現實的情況與憲法規定,並不是李總統個人的言論或政策的轉變。所以,台灣1991年的修憲已將台灣的現狀與兩岸關係的定位寫入憲法當中,1997年李總統的兩國論發言只是對台灣現狀及憲法上兩岸「特殊的國與國關係」定位所做的現狀描述(status quo)。因此,除非重新修憲或制憲,再度回到大中國時代,將中共定位為叛亂團體,並將中國大陸定位為被叛亂團體竊據的國土,中華民國將會試圖「反攻大陸」收復失土,否則兩國論並不生「收回」的問題,因為兩國論就是現實。
「特殊的國與國關係」並非只在兩岸關係上被適用,統一前的西德對東德的定位、愛爾蘭與英國相互的定位,都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台大法律系的許宗力教授在1992年所發表的《兩岸關係的法律定位 -- 現狀與未來發展》及1993年所發表的《兩岸關係法律定位百年來的演變與最新發展 -- 台灣的角度出發》兩篇論文中,是國內最早將1991年修憲後的兩岸關係定位為特殊的(sui generis)國與國關係者。李總統兩國論的主張是否受到前揭論文的啟發我們不得而知,不過許教授的論文比李總統的兩國論主張更進一步的指出了現在的中華民國和1912年的中華民國在法律上不具同一性,僅有政治上的延續性。我們目前的國家意識反映出來的就是台灣2300萬人民的一個意識,而我們的政府所代表的民意也只是我們台灣2300萬人民的一個民意,基本上和中國大陸已經扯不上關係了,中華民國的主權僅止於台灣地區而不及於中國大陸。如果中華民國政府還去主張「一個中國」,一個國家不可能有兩個合法的政府,在90%以上的國家都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合法代表的情況下,中華民國政府無疑地成為中國內部的叛亂團體,萬一將來中共武力犯台就只是內政問題,台灣不可能要求外援!
李總統的兩國論只是對現狀的描述,而特殊的國與國關係也只是把國王的新衣拆穿而已,沒有什麼新奇的事情。問題在於國內的統派不願意去正視這個事實,認為中國就是那麼大,我們有中國大陸這麼美好的江山,為什麼要侷限於台灣這塊小島呢?其實,兩國論與特殊的國與國關係並沒有排除將來和中國統一的可能性,我們可以看到增修條文前言「國家統一前......」的規定,目前「兩國論」和「特殊國與國關係」的入憲只是為了避開台灣問題中國內政化的危險以及求取台灣的國際生存空間,台灣與中國是不同的兩個國家,並不代表將來就不能以各種方式達成整合、統合、合併或統一。為了與中國談判、為了與中國合併而接受「一個中國原則」,只是踏入中共所設下的陷阱,讓台灣談判的籌碼盡失而已。
至於「主權對等論」則是台灣總統陳水扁於2002年8月3日向在東京舉行的世界台灣同鄉聯合會第二十九屆年會與會人員演說時宣示的:「......台灣是我們的國家,我們的國家不能被欺負、被矮化、被邊緣化及地方化,台灣不是別人的一部分;不是別人的地方政府、別人的一省,台灣也不能成為第二個香港、澳門,因為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簡言之,台灣跟對岸中國一邊一國,要分清楚。......」此段「一邊一國」的發言俟後由陳總統正式定名為「主權對等論」。主權對等論被視為是兩國論的延續,除了兩者都是「現狀描述」式的定位外,更因為本質上在兩國論的「特殊國與國關係」與主權對等論的「一邊一國關係」的定位下,台灣與中國都是不同的兩個國家。差別的地方在於特殊國與國關係的兩國基於文化上、歷史上、政治情感上的特殊背景下,給予對方特別的待遇(例如:中國人民不適用台灣對一般外國人的處理辦法,而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一邊一國關係,強調的則是由於中共的欺負、矮化、邊緣化、地方化台灣,台灣必須要堅定自己主權獨立的立場。如果將兩岸關係的統獨定位看做一條連續光譜,主權對等論比起兩國論是更為傾向獨立的一邊的。也因此陳總統緊接著做出了確認台灣獨立地位的「考慮進行公民投票」的宣示:「......中國一直不放棄對台灣使用武力,在國際上打壓台灣,這對台灣人民的感情有很大傷害,中國說的所謂「一個中國原則」或「一國兩制」就是對台灣現狀的改變,我們不可能接受,因為台灣的未來,台灣的現狀是否要改變?不是任何一個國家、任何一個政府、任何一個政黨、任何個人可以替我們決定,只有二千三百萬偉大的台灣人民,才有權利對台灣的前途、台灣的命運和現狀來做決定。而有需要的時候要如何決定?就是我們長期追求的理想和目標;也是大家共同的理念──公民投票,公民投票是基本人權,也是二千三百萬人民的基本人權,不能被剝奪和限制的,個人要誠懇的呼籲和鼓舞大家,要認真思考公民投票立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整個發言邏輯縝密、估計精確,提醒中國若不斷地忽略台灣的善意、拒絕與台灣進行對等談判、持續打壓台灣、「以武促統」、「以商促統」、「以通促統」的話,台灣與中國目前特殊國與國關係的定位,可能轉變政策朝向將中國當成其他國家一樣看待的一般國家與國家關係發展,兩岸漸行漸遠,永遠沒有整合或合併的一天。
然而,陳總統一邊一國的發言,在國內引起了中國國民黨及親民黨連、宋兩位主席的強烈抨擊,甚至還有統派媒體記者在美國國務院尚未發表評論前即假造「美聞訊大驚」、「國務院官員重述上海公報一個中國內容」的報導,利用各種手段打壓、扭曲主權對等論的正面意義,製造主權對等論受到國內外一致反對的假象,反應速度甚至比中共官方還快。事實上,如同兩國論雖然遭到中共強烈反彈,國內統派人士大加撻伐,但國內各民調結果贊同兩國論者平均仍在七成左右。如果這些台灣統派政黨、媒體仍不思考台灣主流民意為何,仍以假造操弄新聞的方式做報導,繼續擔當中國傳聲筒、馬前卒的角色,最終將喪失在台灣的政治地位、閱聽群,被當成台灣最大外患的同路人。
「支持統一不是原罪,但為支持統一背叛自己、出賣別人就是一種罪!」
台灣沒有加入聯合國,所以不是國家?
台灣有沒有加入聯合國跟台灣是不是國家有何關係:完全沒有關係!
沒有加入聯合國,並不代表台灣沒有自己的政府、人民、主權,並不妨礙台灣成為一個國家。聯合國是一個國際組織,其主要成員雖然以國家為主,但不是所有的國家或要成為國家就要加入聯合國。例如:前陣子以公投決定要成為聯合國正式會員的瑞士,長期以來就一直以加入聯合國會危害其中立地位為由,不願成為聯合國正式會員。
我們還可以舉出更明顯的例子,對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PRC)在1949年獨立後,因為受到以美國為首的眾多國家的排斥,直到1971年聯合國大會通過2758號決議以後,才得以取代中華民國(ROC)成為聯合國正式會員。從1949年到1971年這22年間,PRC到底算不算一個國家?中共甚至中共所有的國際法學者都會一反打壓台灣國家地位的立場,正確無誤的指出:PRC當時就是個國家,肯定是。(否則那些官員、學者可能要發配青海去勞改了!)
由此可知,台灣雖然相當期待參與聯合國,但並不能以目前台灣沒有參與聯合國就否定台灣的國家地位。
一中原則下,台灣是否有可能加入聯合國?
我們常常可以聽到,政府官員說我們對加入聯合國又做了某些努力;民眾高呼台灣要加入聯合國!但是似乎從來沒有人把台灣加入聯合國有哪些可能途徑,會遇到哪些問題,向一般民眾解釋。聯合國是一個國際組織,要加入聯合國必須有一定的程序,並不是靠「大聲疾呼」就可以加入的,而許多聯合國會員特殊的入會方式,也是值得我們參考的先例。礙於篇幅的問題,我們不可能對國、共長年於聯合國爭奪中國代表權的過程及其法律爭議多加介紹,而選擇將以下的討論集中在加入聯合國的程序以及可能遇到的阻礙。
中共在實效統治中國大陸後,於1949年10月1日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而當時在台灣進行軍事佔領的中華民國(蔣介石政權)則繼續在聯合國代表中國。但是這種與中國現實狀況不符的情形終於受到了質疑,中共在蘇聯的支持下,開始挑戰蔣介石政權的中國代表權。原先爭議場合為安理會,但1950年12月14日第五屆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認為大會是解決中國問題的最適當機關,其決定應為聯合國其他機關所尊重,自此中國席位的戰場轉移到大會。從1950年到1971年為止,中國席位的爭議共經歷了二十二年,1960年以前,美國運用「緩議案」的方式,使中國席位問題不列入議程。自1960年以後,大會開始討論中國席位問題,但美國及蔣介石政權都能以此議案屬「重要問題」,需要三分之二多數始能通過而順利過關。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第二十六屆會員大會再度對此議案是否屬重要問題表決,結果以59:55的票數否決此議案為「重要問題」,換句話說只要二分之一多數即可決定。蔣介石政權見大勢已去,便於發表退出聯合國的簡短聲明後離開會場。而聯合國大會也緊接著就通過了阿爾巴尼亞等國提案的2758決議,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蔣介石政權在聯合國代表中國的席位。有人或許會問,當時中華民國不是有否決權嗎?為什麼不行使否決權呢?那是因為中國席位問題被認為是「程序問題」,安理會的否決權僅能針對「實質問題」,所以無法否決。
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主要內容有二:「驅逐蔣介石代表;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被剝奪的代表權。」其中,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權是對中國現況的承認,因為當時的國民黨政權已喪失中國大陸99.9%的領土,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中國席位的代表權,反映了中共才能能力行使中國席位的國際法權利與負擔義務的現實。驅逐蔣介石代表則是容納中共入會後,對另一自稱具有中國代表權者的必然措施。然而,此決議僅是驅逐蔣介石代表,並沒有排斥台灣人民參與聯合國的權利。事實上,在通過2758號決議前,美國總統尼克森曾經提出「雙重代表權」的構想,讓中共取得中國在安理會的席位,中華民國則以一般會員國身份繼續留在聯合國中,也就是兩個平行的代表權。類似這種中國與「中華民國」(台灣人民)在聯合國都有代表權的方案,當時也有其他的國家支持,但在蔣介石政權堅持「漢賊不兩立」,只把台灣當成「反共復興基地」,違反軍事佔領的本質並罔顧台灣人民權益的情況下,竟然反對此類的安排,再加上中共也反對,台灣人民就喪失了擁有聯合國代表權的一線曙光。也因此在2758號決議通過後,蔣介石政權喪失了代表中國席位的權利,台灣人民也同時成了聯合國的孤兒。現在才在苦苦推動重返/參與/加入......聯合國。
接著要談的是加入聯合國的程序,也是台灣政府最少告訴人民的。加入聯合國的條件可分為實體資格和程序要件,以下分別說明之:a.實體資格:聯合國正式會員的資格規定在聯合國憲章第四條第一項:1.國家(states):國家才能加入聯合國成為正式會員。2.愛好和平(peace-loving)。3.願意接受而且有能力屢行聯合國憲章全部的義務。符合以上條件者,就有可能進入入會程序。另外,根據國際法院的諮詢意見,這些條件是列舉的,並且可以依照申請者本身的情形來判斷。因為許多聯合國會員國是否愛好和平就很有疑問(例如:一天到晚軍事演習並喊著要對台動武的某國),暫且假設他們愛好和平吧!b.程序要件:程序要件規定在聯合國憲章第四條第二項、第二十三條以及二十七條,新會員入會需:1.先經聯合國安理會推薦給聯合國大會。2.再經過大會同意。關於實體要件方面,台灣當然完全具備(有疑問的話可以參見我們下一章節的內容),所以台灣入會主要會遇到的是程序方面的問題。
台灣若要以正式會員身份入會可歸納為三種方式:(1)以1912年成立的中華民國名義入會,再去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爭奪中國代表權:此種方式不是新會員入會(實體問題),故不必先經安理會,中共無法否決。首先,要先讓大會重新檢討2758號決議(程序問題)。就算有辦法讓大會再次討論2758號決議,雖然只要1/2多數通過即可推翻原決議,但國際上早已形成「一個中國原則」,令人懷疑有多少會員國會支持"正統的"中華民國,而對中共的實效統治中國視而不見?更有甚之,台灣是不是中國的一部份這個前提就有問題,若要以侷限於台灣的中華民國來代表中國,更是無法讓人接受。而且這種主張也會有上述讓中國將台灣問題「內政化」、「內戰化」的危險。結論是:此種方式的優點是可以繞過中國的否決權,但缺點是根本與兩岸現實不符,對台灣也是一種危險的主張。(2)新國家入會:新會員入會首先要經由安理會推薦,中國在這個階段「可以」行使否決權了。就算有辦法通過安理會(中國良心發現,不動用否決權!),也要取得大會2/3(新會員申請所需票數)多數同意,這部分也還有待努力。另外要提的是,如果仍用中華民國(R.O.C)這個國號但主張是新國家,比較容易與發起聯合國的1912年成立的中華民國(R.O.C)混淆,也不容易向國際解釋,此點值得注意。或許可以考慮變更英文國號(R.O.T/Taiwan)而沿用中文國號,一方面較為便利,另一方面可以安撫國內統派人士。結論是:這個方式最大的困難在於中國的否決權。台灣政黨輪替後的新政府似乎考慮採取此種方式。(3)以分裂國家的方式申請:這種方式是主張台灣與中國就像以前的東西德,現在的南北韓一樣,處於分裂狀態。但是南北韓、東西德在聯合國都是以獨立國家名義入會的,台灣若採取此途徑,仍然會有(2) 的問題。因為如果主張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平行存在,今天中華民國要「重返」聯合國(而非和中共爭奪中國代表權)還是新會員入會,仍無法避免中共的否決權以及2/3 大會多數的門檻。結論是:此種方法兼具(1)「內政化」、「內戰化」的缺點與(2)中國否決權的困難,還把台灣小羊送入中國的虎口(分裂就是統一的藉口),做此分裂國家的主張,沒有任何意義。早期國民黨政府採取的大概是這種方式,難怪年年戰敗。 還有另一種參與聯合國的方式,就是先取得聯合國大會的觀察員的資格。觀察員的資格和類型在憲章上並沒有明文規定,而是在實務上發展出來的讓一些特殊國家參與聯合國大會的方式。取得觀察員資格的程序(慣例)如下:1.發函告知聯合國秘書長。2.散發消息讓大會會員國知道,並爭取支持。3.大會1/2多數通過。這種方式似乎對台灣比較有利,因為觀察員資格的取得可以迴避中國否決權的問題。觀察員在聯合國的類型有很多種,其中「觀察員國」是由國家取得觀察員資格的情形。例如:二次大戰戰敗的日本、西德,後來的南韓都是先取得觀察員資格再加入正式會員的。另外,瑞士也是觀察員國,因為瑞士認為加入正式會員的某些義務會破壞其中立的地位,故僅願意以觀察員的身份參與聯合國大會。比較特殊的觀察員是PLO(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因為巴勒斯坦解放組織是個地位特殊的自治當局,也被允許以觀察員身份參與聯合國大會。
從以上的介紹看來,台灣以正式會員的身份加入聯合國的三條路,都是崎嶇難行甚至是此路不通的。但年年推動加入聯合國並不是毫無意義,如果以台灣是獨立國家的名義推動加入聯合國,可以讓國際社會明瞭台灣人獨立自主的決心。或許台灣應先爭取以觀察員的身份參與聯合國。另外必須指出的是,台灣政府除了推動加入聯合國和WTO外,似乎對於加入其他的國際組織都不是很熱衷。聯合國底下附屬的國際組織,許多以是否為聯合國會員做為得否加入的判準,台灣目前不能加入也無可厚非。但是有些國際上的貿易、專利、漁業、區域和平等組織或條約,台灣應該要努力想辦法加入。因為許多的國際組織或條約間,常有便利其他組織或條約會員加入的規定,參加越多的組織、簽署越多的條約,越有機會加入其他組織、簽署其他的條約。而且,與國際的互動越頻繁,可以讓台灣在國際上更有地位,彼此的利害關係更為結合,就像蜘蛛網一樣,越多的絲連到網子的中心(台灣),這個網子就會越堅固,而且只要中心(台灣)一被牽動,與蜘蛛絲連接的各個地方(各國)都會被牽動。如此一來,台灣的安全將更有保障。
何謂「一個中國原則」?
所謂一個中國原則,指的是「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只有一個政府擁有中國代表權」。自中共有效控制並統治中國大陸,以及聯合國大會通過2758號決議後(決議主要內容有二:驅逐蔣介石代表;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被剝奪的代表權),國際上逐漸形成「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的合法代表已經沒有什麼爭議了。
然而,真正有問題的是「一個中國」的範圍有多廣?包不包括台灣?並不是說國際上存在一個中國原則,中國政府就可以到處宣稱A地包括在一個中國裡面、B地包括在一個中國裡面、甚至全亞洲都包括在一個中國裡面,而「一個中國原則」都照單全收!我們必須要看國際上認定的一個中國原則所及之範圍,而非僅聽中共自己的認定(我國媒體有時連這個都弄不清楚,中國怎麼說,他們就照著報導,弄得好像中國說了就算似的)。
中國對台灣一貫的主張是「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為一合法代表」,到此為止是「一個中國原則」所確立的部分。然後中國繼續在後面夾帶「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份」這樣的主張,企圖蒙混過關。事實上,早期與中共建交的國家,建交公報雖然提及「一個中國原則」,但都沒有提到台灣。由於中共的要求,後來與中共建交的各國才在建交公報或建交後的聯合公報上,表達對台灣的立場。第一個是1970年與中國建交的加拿大,不過加拿大用了一個對台灣較為有利的方式,她採用了「注意到」 (take note of)的字眼作聲明,在與中國建交的利益與台灣的法律地位間取得一個平衡,其他國家後來也跟進採取這種模式。我們知道,國際法上「認知」(acknowledge)、「注意到」(take note of)、「理解和尊重」(fully understands and respects)、「認為」(consider)這些用語,都沒有正式承認台灣屬於中國的一部份,這些字眼在國際法及國際外交上只是「我知道貴國有這個主張」或「我聽到了貴國的主張了」的意思,明確承認的話會用「承認」(recognize)的用語。事實上,與中共建交的有160國左右,只有30個左右的國家"承認"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份,而且這些國家有一半以上是前蘇聯加盟共和國、東歐國家及南斯拉夫瓦解後獨立的國家,並沒有一般我們認為的重要國家。而30這個數目也差不多是台灣穩定維持的邦交國數目,雙方在這個層面上可說是勢均力敵。因此所謂國際上普遍承認的「一個中國原則」,根本就沒有包含「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這樣的內容。正如呂秀蓮副總統在一次發言(2002年2月)中所指出的:如果「中國」指的是中國大陸,我們不會、也不必去挑戰「世界只有一個中國」的問題。但對岸卻說「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事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從未在台灣行使一分一秒的統治權;至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的代表」這句話,只要它不代表台灣,且能有效統治中國大陸,我們對此沒有異見。
然而,我國記者的素質不夠(或更嚴重一點的,配合中國做混淆、做宣傳),往往某國講了一句:「我們認知/注意到/理解和尊重/認為中國有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這樣的主張」,這些記者們就唉呀!唉呀!的嚷嚷:「某國承認台灣是中國的啦」、「台獨大挫敗,某國也不支持」......等等,相當可笑。我們可以試著思考一下:如果說有個國家"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卻還賣武器給台灣、還和台灣有外交往來、還和台灣簽國際條約、還支持台灣加入國際組織,這不是明顯的干涉中國內政,支援中國叛亂的一省,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嗎?各國為了自身的利益,用這種迂迴的外交用語是很常見的事,正如彭明敏教授與黃昭堂教授合著的《台灣在國際法上的地位》(東京大學出版)一書中評論美國對台灣歸屬的態度:「...台灣的歸屬問題,與其說是根據處理的妥當性本身,不如說是隨著列國各自的利害關係而變動......如此,美國的態度是一方面給予中華民國所必要的領土基盤,另一方面,卻又繼續以『台灣之法律地位未定』,來對付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領土要求。美國可以說是以『語言魔術』所磨成的『兩刃之劍』,來處理台灣問題的...」因此,大家如果有機會可以多到外國走走(不包括中國),或閱讀一些較專業的外國媒體,因為我國的媒體幾乎只看得到國內和兩岸,好像世界上就只有中國一個外國似的。台灣是一個海洋國家,不可避免的要像大航海時代的國家一樣向外發展,因此吸收外來的資訊、學習他人的長處是很重要的。
......到何時,台灣才成為一個美好公義的國度呢?
ROC對中國大陸,或PRC對台灣,是主權所及而治權不及而已?
國民黨政權由中國大陸撤退到台灣之後,為了繼續與中共爭奪中國主權,並正當化其統治台灣的權原,因此除了昧於代表來台進行軍事佔領的事實而宣稱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之外,也主張中國大陸為國民黨政權主權所及而暫時治權(治權概念的內涵很模糊,我們可以暫且把它定位為:「主權現實上的行使」或「統治權」。其實這也不能怪愛用治權的他們,因為這種主權與治權分離在學理上根本就不能成立)不及的區域。也就是說,中華民國的主權是包含中國大陸的,而非只有台灣,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成立之初,仍繼續沿用這個說法。對岸的中國政府也有類似宣示:台灣是中國的一省。中國主權及於台灣,只是目前台灣處於叛離狀態,治權有所不及而已。中國對台灣有未來主權。
所謂主權有三個內部概念:(參照蘆部信喜《憲法》)a.統治權:概括的表示國家所具備的支配權。例如: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等。b.最高獨立性:對國內具有最高的性質,對外國具有獨立行使的性質。c.最高決定權:就國家政策做最後決定之力或權威。因此,今天X國的主權有沒有及於Y地區,就要看看有沒有a,b,c三個要件。既然主權具有對內最高、對外獨立、並不可分割的性質,就不能再主張對某地有主權但沒有治權(即統治權,以下同),因為X國對Y地沒有治權(主權現實上不能行使),他的命令、國家政策、行政、立法、司法等等都沒辦法實行於Y地,就不具備主權的三個性質,主權也就不存在。從國際法,我們可以很容易區別不具法律效力的「領土主張」及法律上有效的「領土主權」。假設X國憲法規定「全亞洲」都是其「固有疆域」,這樣的規定會因為欠缺「實效統治」,而只是一種有瑕疵的「領土主張」,並不產生領土主權之法律效果。也就是說:主權的存在以有治權為前提,沒有治權就沒有主權;治權僅是主權的內部概念之一,事實上並不只有國家有治權,地方政府同樣也有治權,只是當治權同時具有最高獨立性(對國外獨立)與最高決定性(對國內最高)的性質時,我們即稱其為主權。主權並不是一種國家權力,而是國家權力的特質(參照薩孟武《政治學》,主權的性質)。由此可知,一國對特定區域「從未擁有」或「長久喪失」統治權者,並不具備對該區域擁有「主權」的特質。所以未來主權不但是前所未聞的大發明,主權與治權可分離也只是一種政治上的虛幻主張,任何國家去做這種主權與治權分離的政治性領土宣示,誠然是穿上國王的新衣。
一個國家可能會因為戰爭及某地的叛亂暫時喪失對某地的統治,這時如果該國不斷嘗試去收復該地、平息叛亂,則我們一時之間並不認為該國喪失該地的主權。但必須限於特殊的情況:喪失統治能力的時間不能太久,另外必須該地原來就在該國的平穩統治之下。如果說有個國家長期宣示擁有某個治權所不及區域的主權,或是對主權歸屬不確定的區域宣示擁有主權,往往是爆發戰爭、引起國際爭端的原因。因此,中華民國在台灣(ROC on Taiwan) 如果仍把中國大陸定位為叛離的一省、一部份、一大塊,都是不切實際的,因為國際上早已形成「一個中國原則」,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的合法代表,也就是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主權的擁有者。中華民國再去主張擁有中國大陸的主權,不僅昧於長期無法統治大陸的事實,這種主張在國際上也沒有任何「市場」。更有甚之,這種主張還會使台灣陷入一個中國的泥沼當中:如果說中華民國的統治台灣的正當性已經由台灣住民行使「實質上自決」或原來的軍事佔領政權和平演變成「第二共和」而獲得補正,然而這個代表台灣的政府卻仍自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自認「身在台灣,放眼大陸」,將很難切斷「中華民國在台灣」或「中華民國第二共和」與「1912年在中國成立的中華民國」間的同一性。這樣一來,就會讓中共可以藉由「1912年在中國成立的中華民國」這個橋樑來主張收復中國仍被中華民國佔領的領土 -- 包括金門、馬祖以及由中華民國時效取得的台灣群島。國際法上一國只能有一個主權最高的政府,台灣目前的獨立狀態,就會被當成是一種暫時的分離,接下來台灣就是中國叛離的一省,再接下來中國就可以藉由武力收回台灣並任意對待之,外國一旦介入就是干涉中國內政,這一連串的效果將讓台灣陷入永無翻身之地。由此我們也可以看出台灣內部有些統派的不負責任,他們的主張只會將台灣推入中國所設下的陷阱(台灣問題內政化)、剝奪台灣人民的自主權以及破壞台灣目前是主權獨立國家的現狀!
另一方面,中共本身也十分清楚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從未統治過台灣、依照國際條約、宣言等也無法證明台灣為中國的一部份,主張台灣為中國主權所及而治權不及更是根本無法成立,所以在不久前的東山島中國解放軍演習中,才會有「金門、馬祖是連接中國與台灣的臍帶,共軍現在不會,將來與不會攻佔金、馬」的發言而直接以澎湖為假想攻佔對象。因為金、馬是國民黨政權從中國撤退後,佔領的最後兩塊中國領土,台灣及其附屬島嶼早就從中國分離出去,如果要延續國共戰爭狀態及維繫中華民國的同一性,就不能將金、馬奪回,否則在「中華民國在台灣」將更進一步的與中國脫離關係了。金、馬的領土紛爭,有待將來中國與台灣雙方來解決,然而台灣卻不能也不應再去主張主權及於中國大陸,再去聲稱「中華民國在台灣」就是「1912年在中國成立的中華民國」。反而應該強調來台進行軍事佔領的中華民國(國民黨政權),經由民主、內化的程序,已經變成台灣人的中華民國,以台灣為領土並代表台灣這個國家,並不與中共爭奪中國代表權及中國的領土主權。「中華民國在台灣」只是繼受「1912年在中國成立的中華民國」的人員、法制、國號等,兩者間的人民、領土、甚至政府都不同,不論從國際法或國內法來看,都應該是兩個不同的國家。唯有切斷兩者的同一性,才是台灣避免中國「合法的」以武力犯台之道,李登輝前總統先提出「兩國論」,繼而主張「中華民國已進入第二共和」,相信是根據了充分的國際法研究而來的吧!(有關兩國論的問題我們會在後面的部分提到)
中華民國(ROC)統治台灣,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PRC)可以繼承台灣主權?
這個問題會因為「中華民國的同一性是否存在」而有截然不同的結果。或許有人會認為:同一個歷史事實,為什麼會產生完全不同的法律效果?其實這在法律上是很平常的,就像你拿了一樣東西給我,到底是要贈與我呢?還是要跟我進行買賣呢?在外人看來完全一樣的客觀動作,因為主觀的意思就會有完全不同的法律效果。以下的說明將分為1912年於中國成立的中華民國和現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在台灣)「不具同一性」與「具同一性」兩個項目來做解釋:
(1)不具同一性: 這個看法承續早期台獨志士「台灣地位未定論」的主張,認為台灣戰後地位未定,國民黨政權(蔣介石軍隊)是代表盟軍來台灣進行軍事佔領,而非任何國際條約將台灣歸還中國的結果。由此可知,蔣介石‧國民黨政權後來將台灣便宜當成自己的領土基盤,繼續率領從中國撤退來台的軍民進行所謂的「反共復國大業」,這種將盟軍交給中華民國政府「代為收復」的土地逕自宣稱擁有的行為是不合法、不正當的。因此,不管依照舊金山和會與會代表的共識,或是依照殖民地脫離母國的慣例,台灣人民都有權行使「人民自決」,以決定台灣的未來。
然而,台灣人民在國民黨政權威權統治之下,卻從未有機會行使形式上的人民自決,而是藉著爭取民主化、本土化的各樣運動,逐漸地將中華民國政府體制吸納為能代表台灣人民意志的合法政府,即所謂的「實質上自決」或「中華民國第二共和」。中華民國在台灣,領土範圍現實上只有台灣及其附屬島嶼,主權不及中國大陸,與1912年成立之中華民國差異甚大,人民也不相同,再加上能代表的僅有台灣(中華人民共和國才是中國的合法代表),總統、議員等也都是由台灣人民選出(憲法變遷),與中國大陸人民無涉,在國際法上,我們並不認為這兩個國家是同一個國家,亦即不具同一性。黃昭元教授於其所主編之《兩國論與台灣國家定位》一書中,曾舉了一個例子:假設美國發生革命,共產黨以武力推翻現在的美國政府,並改國號為「美利堅人民共和國」,而原來的美國總統帶領一部份國會議員和少數最高法院大法官「轉進」到波多黎各(再加上佛州 Key West 諸小島)但繼續自稱為「美利堅合眾國」,仍使用原來的聯邦憲法與政府體制。請問這個「美利堅合眾國在波多黎各」與「1976年宣佈獨立的美利堅合眾國」還能認為是同一個國家嗎? 僅有國號、憲法、政府體制相同,並不能就此認為兩個國家具有同一性,而應該從國家內部做認定,我們一再強調「國家是為了人民而存在,而非人民為了國家而存在」,今天台灣的人民所擁有的國家,並非為了中國、為了中華民國這個國號、為了中華民國憲法而存在,而是為了台灣、為了全體台灣人存在的。因此,我們可以認為「中華民國在台灣」確實是一個與「1912年在中國成立的中華民國」不同的新國家。
事實上,這種看法對台灣最大的好處是:中共將無法以「中華民國」為橋樑主張繼承台灣。如果我們認為現存於台灣的中華民國仍與1912年成立的中華民國具有同一性,有可能因為接下來我們在(2)所提到的「時效取得」、「佔領原則」等理由,讓台灣歸屬於中國所有,而中共就可以進一步主張統一台灣,就算是武力統一外國也不能有異議,因為這是維持領土主權的完整,是國內戰爭而非國際戰爭。我們可以看到中共一貫的主張是「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份」,而非主張「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統治過台灣、國際條約也沒有將台灣歸屬於中國,中共只能藉由「國、共合作」先將台灣視為1912年成立的中華民國合法取得的領土,再以中華民國繼承者的地位,代表中國尋求全中國(包括台灣)的統一。這也就是台獨志士們為什麼主張建立「台灣共和國」或至少要切斷與「1912年成立之中華民國」同一性的原因,唯有如此台灣與中國的紛爭才會成為國家間的糾紛(國際糾紛),才能避免台灣原本就獨立於中國的法律地位喪失而成為中國叛亂的一省,才能防止中國合法的以武力併吞台灣!
(2)具同一性: 持這個看法有原本就認定台灣屬於中國,不管從歷史、國際條約等等如何證明,他們都沒辦法接受台灣並不屬於中國者(亦即受個人情感上、主觀上的價值判斷影響,造成與現實脫鉤的情形),這個部分在前面的內容就已經加以討論。我們在這邊所要努力的是指出「1912年於中國成立的中華民國」和「中華民國在台灣」具同一性所可能產生的法律效果,並對這些看法加以批判。
能夠支持「1912年於中國成立的中華民國」已經合法取得台灣這塊領土的基礎有二:「時效取得」與「佔領原則」。所謂「時效取得」是指對他國領域的土地或領有權歸屬不明確的土地,某國藉長期持續的平穩支配,而確立對該土地的領有權。因此,1945年以來中華民國統治著台灣,已經有數十年的時間,且並不曾受到外國及國內反對勢力的阻礙,所以已經藉「時效取得」合法領有台灣。「佔領原則」的則是在新發現或被廢棄的領土上,以作為主權國的意願或意圖及足夠的主權運用與表現,從而取得該地之所有權。另外,在傳統國際法上,也承認戰勝國在戰爭結束之際佔領的土地,雖然沒有成為條約移轉主權的標的,在法律上還是可以因戰勝國的持有、佔據而被併吞。因此,中華民國在戰後佔領進而統治台灣,可以主張適用此一戰時的「佔領原則」。
關於前揭兩種主張,「時效取得」的部分有學者提出批評,認為中華民國的領有台灣,受到中共的武力行使和外交打壓等一直沒有中斷的抗議,可以看做「時效取得」的中斷。個人認為這種批評稍嫌薄弱,因為中共的使用武力及外交打壓,並不在反對「中國」經由時效取得台灣,而是對其所認為的國內叛亂團體(蔣介石‧國民黨政權)佔領的領土試圖恢復主權並弭平叛亂。所以,中共的抗議並不能有效的使時效中斷。「時效取得」不能適用的原因,在於台灣並不能成為時效取得的標的,因為中華民國軍隊是奉盟軍指令前來台灣進行軍事佔領的,這種佔領的性質類似於聯合國的「託管」,託管狀態下卻經由時效取得 -- 中華民國經由時效取得託管的台灣,在法律上甚難想像。而且,依據舊金山和會的共識,台灣的未來應該在將來適當的時刻,由台灣人民自行決定,如果當時佔領台灣的中華民國還有可能時效取得台灣,那和會的共識及舊金山和約刻意不規定台灣的歸屬,豈不是等於自動失效。我們可以將中華民國的統治台灣視為一種暫時性的託管,一方面防止台灣為其他國家佔領,另一方面中華民國託管至台灣人民得以自決其未來的時候,就應該結束託管(後來台灣人民實質上自決的結果,是內化應結束託管的中華民國而成為國號仍為中華民國的一個新國家,亦即中華民國在台灣或中華民國第二共和)。至於「佔領原則」,此種傳統國際法上依佔領範圍取得領土的原則已被許多多邊協定所推翻;另外,聯合國成立後聯合國憲章也否認戰爭的正當性,當然更不能以武力取得領土;最後,舊金山和會也揭示「無領土野心」這項目標。因此,中華民國轉進台灣之後,並不能再依照傳統國際法主張戰時的「佔領原則」。台灣並非無主地或被廢棄的領土,而是脫離殖民母國的殖民地,殖民地在二次大戰後紛紛以「人民自決」的方式決定其未來,台灣也應以這種方式決定台灣的未來。
以上提出了許多國際法上的主張,各位看起來或許覺得有些煩人。然而在此必須強調的是,各種學說只是用來幫我們解決問題的。我們會援引對我們有利的學說(解決方法),別人也會援引對他們有利的學說,因此才有必要做這麼多比較。既然主張1912年於中國成立的中華民國和現在的中華民國在台灣具同一性對我們可能會造成危害,那我們就應該去避免讓別人(中共)可以有做這些主張的餘地。首先,就是我國政府等有權機關,要弄清楚國際法上的利害關係,不要繼續在每個對外宣示的文案中一開頭就是:「中華民國在 1912年即已成立......」,這樣的話語是會對台灣造成危險的!現在問題的重點不在於正統不正統、是中華民國非中華民國,而是怎樣的主張對我們會最有利,不管是要維持獨立,或是將要與中國合併,我們都需要有談判的籌碼,你同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