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7日 星期日

台灣人物誌 鄭南榕

台灣人物誌 之六



言論自由之火:

鄭南榕(1949~1989),宜蘭人。

鄭南榕的父親1949年由福建遷居台灣,定居於宜蘭縣五結鄉四結村,為職業理髮師。同年鄭南榕生於四結村,是道地的外省人第二代。台大哲學系畢業後,1972年與輔大的同學葉菊蘭結婚。

1984年3月,他創辦《自由時代》週刊,標榜「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1984年底,江南命案發生後,雜誌轉載《蔣經國傳》,多次公開挑戰執政當局,因而創下被查禁和停刊數最多的記錄。1986年6月2日,鄭南榕被羅織「違反選罷法」罪名入獄;入獄前鼓吹黨外組黨,並率先加入在美國成立的台灣民主黨,隨後發起 519 綠色行動,抗議長達39年的戒嚴統治;隔年1月24日出獄,邀集陳永興、李勝雄等人,創辦228和平日促進會,在全台各地遊行演講,要求查明真相,平反冤屈,與族群和解。4月16日,在演講會上,鄭南榕說出了:「我是鄭南榕,我主張台灣獨立。」他以身為國民黨統治下第一個公然鼓吹台灣獨立之人而自傲。一次又一次,在每一個公開演講場合,在萬千群眾面前,他總是以這句話當開場白:「我是一個外省囝仔,我主張台灣獨立。」

1989年,《自由時代》刊登了旅日學者許世楷的〈台灣新憲法草案〉,而被國民黨政府當局控以「叛亂罪嫌」。對於這件以常識判斷都知道是嚴重侵犯言論自由的政治案件,鄭南榕拒絕誓言拒捕,並萌生以身殉道的決心,揚言當局若強行拘捕,只能拘捕到他的屍體,而絕對無法拘捕到他的人。隨後搬入雜誌社,準備汽油瓶及打火機,以便隨時殉身。但警方已全力暗中佈局,準備不論死活均要拘捕到手。4月7日當天,在霹靂小組衝上大樓不久後,即傳出爆炸聲,火舌隨即冒出辦公室的陽台。消防車到達現場時,鄭南榕已殉身於自己的理念,自焚身亡,留下妻子葉菊蘭與10歲幼女。

鄭南榕雖是「外省人第二代」,卻始終認定台灣為家鄉。他說:「我們是小國小民,但我們是好國好民。」他曾於筆記本上寫著:「當哲學家被處死之時,山河都將流淚。」彷彿預示了身後的景象。

資料來源:
台灣教授協會
台灣歷史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