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8日 星期五

要投,大家一起投?

6.5 要投,大家一起投?

相信大家都在電視上看過,中國官員理直氣壯的說:「要投,我們十三億大陸同胞一起投!」這個還真的是搞錯了自決的概念。我們以下要說明的就是誰有權進行人民自決?哪些人有投票權?的問題。

可以行使自決權的主體可分為兩類:a.殖民地的人民;b.由民族的概念所延伸出來的「人民」(people):這種人民主觀上要有政治上(而非文化、歷史上)的認同感,具有群體的意識。客觀上則是要住在一塊「足以構成獨特的政治地理單元(區域)」以及「人民具有共同的生活、政治要求等共通性(簡單的說就是與其他地區可以分別的生命共同體)」。具備有這兩種要件的人民就可以行使自決權,大家可以拿來和台灣比對一下。

因此,台灣行使人民自決而進行公民投票時,居住在台灣的2130萬台灣人都有投票權,應該沒有疑問。至於對面的13億中國人,大家稍微思考一下,就會發現13億中國人不能投是自然的道理。首先,我們看自決的要件,中國的13億人並不住在台灣(獨特政治地理單元),也沒有相同的政治認同,和台灣更不是生命共同體(反而用飛彈對準台灣島上的生命),當然沒有投票權。再來,我們可以回想殖民地獨立的例子以及加拿大逵北克省公投的例子:如果說殖民地母國人民也具有投票權的話,有多少殖民地能獨立?同樣的道理,如果加拿大其他省的人民也能參加逵北克省的公投,那逵北克的公投還有何意義?自決是特定區域人民決定自己的政治未來的方式,讓殖民地的母國、原本領有該地的國家、甚至外國的人民都有投票權,那還叫「自決」嗎?我想那些中國官員應該不至於不知道這個道理,只是政治使然吧!

今天,逵北克是加拿大的一省,加拿大政府都有雅量讓逵北克進行獨立公投。中國有什麼立場可以反對台灣自決公投?即便台灣目前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統治之下,台灣人民還是可以像逵北克人民一樣要求公投,更何況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統治過台灣。這些反對、阻撓台灣人民自決權利的國家、統派人士,不但缺乏民主素養,缺乏尊重人權的精神,更缺乏信心!如果中國這麼好的話,如果台灣人像你們說的都那麼企求統一,支持台獨只是一小撮人的話,還怕台灣人不選擇併入中國嗎?為什麼不敢讓台灣進行自決公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