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8日 星期五

同文同種,怎可分為兩個國家?

3.2 同文同種,怎可分為兩個國家?

世界上同文同種的人們建立兩個以上國家的例子比比皆是,有形成「分裂國家」者,例如:南北韓、以及統一前的東西德;有「完全獨立、互不隸屬」者,例如:英國與美國,還有我們前面提到過的台灣華人、新加坡華人與中國人等例子。更遑論不同文不同種者共組一個國家的情形了。因此同文同種必須一國,只是政治上的宣示罷了,現實上並不存在這樣的原則。

如果我們從嚴格的觀點來看,台灣人屬與中國大陸西南沿海及中南半島都可看到的「越族」後裔,並與台灣原住民長期混血,是否和中國北方漢人「同種」還可以討論。不過在主觀上,一些中國人士已經認為台灣人和中國人不是同一個種族了。《想像的共同體》一書作者班‧安德森教授在來台灣的演講裡談到,他在在美國大學裡,聽到有幾個中國留學生在罵台灣,說要到台灣去強姦女人,愈多愈好,要用「中國的精子驅趕台灣女人身體內的日本基因。」(台灣的論壇也可以看到許多中國人士類似的言論)安德森教授說,講這句話的中國男人已經不認為台灣人是中國人了,同一種族的人不會說這樣的話,因為侵略戰爭所經常伴隨的強姦罪行,隱含在生物上的意義是為了破壞其他種族的基因庫。

同文同種分為幾個國家並不是問題,最重要的是國民要過得幸福。國家是為了國民而存在的,而非國民為了國家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