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8日 星期五

澎湖共和國?XX共和國?

6.6 澎湖共和國?XX共和國?

「台灣要獨立,行。不過如果有天澎湖也要獨立,台灣人同意嗎?」這個問題在主張人民自決的場合,經常被反對者提出。精確一點的說法是「人民自決是否會流於『無限分割』的迷思」,這的確是討論人民自決時應提及的問題。不過,我們通常會把它拿來檢驗「誰有權行使人民自決」的要件,而不是拿來當成「反對人民自決」的理由。因為,這個問題只有學理上討論的價值,在實際運用上並不曾發生這個問題。所有行使人民自決的案例中,沒有一個陷入「無限分割」的情形,除了由於人民自決有其特殊條件外,自決後能不能在國際上生存下去也是關鍵的考量。

曾經有個中國網友在網站上問說:在美國買一塊地,然後移民,然後獨立, 行不?我們可以回答他:go ahead,just do it!首先呢,那些移民要具備長久居住當地該地的要件,不能說今天搬過去,明天就要自決。這樣對該地根本稱不上有認同,或是生命共同體,第一個條件可能就不具備了。即便可以,這塊地還必須有辦法和美國其他的土地做區別,就是要具有獨特性,讓人足以明顯區辨,所以可能要選擇一個特別一點的地點了。再來就是舉行公投,獲得通過。接著,除了要滿足國家的要件外,還要有意願且有能力履行國際義務,到這個階段,「美利堅合眾國中國」獨立計畫可能就失敗了。人民是誰?全家人加上小狗小貓。政府在哪裡?一個人從總統兼行政院長到行政機關的工友。這個"國家"是否有辦法維持生存?自己種田、種菜或生產什麼東西對外貿易呢?反正就是要有辦法維持人民的生活就對了。要課徵關稅嗎?那別的國家也要課關稅。貨幣呢?有辦法與外國匯兌,並維持一定的幣質嗎?國內經濟呢?早上起床"全國人"出外工作,到美國賺錢,連"總統"都是,國土內空無一人,而且出境的時候還要考慮美國政府願不願意發給簽証的問題。比較直接的說法就是:這是在抬槓。

上面的例子雖然看起來像個笑話,不過把他套到「澎湖共和國」、「台北共和國」等等反對人民自決者經常提出的反駁上還是可以適用。今天一個地區的住民要形成對該地共同的政治認同感,並不是那麼容易的。而與周遭不同的社會生活、政治要求也不是那麼容易可以分離出來。例如:台北人只認同台北而不認同台灣;台北人的生活與台灣人的生活可以分離;台北人的政治要求與台灣人不同;台北可以輕易從台灣中區隔出來......等這些條件都不具備。這樣的討論並沒有實際上的意義。

要獨立是需要一些現實條件的,而台灣具備了所有的條件。如果台灣內部有那個地方也有這些條件,而且他們願意且希望與台灣分離的話(別忘了還有這個主觀上的因素),就去做吧!有辦法形成國家,不妨就讓它獨立。只有一個無法讓人民幸福的國家,才會時時擔心她的一部份想分離出去。